家庭
加入Google偏好

一個想生、一個不想生,還能走下去嗎?先談清楚5個不能折衷的問題

一方想生、另一方不想生,兩輪對話與5項盤點能把關係去留談得更誠實。

墨雪 9 分鐘閱讀
3 次瀏覽
一個想生、一個不想生,還能走下去嗎?先談清楚5個不能折衷的問題

一個想生、一個不想生時,兩人得先承認:這項決定沒有「生半個」的中間值。兩人可以先停止說服,分兩輪談清楚願望、代價與時間;若答案仍相反,就要判斷這段關係能不能承受,而不是靠拖延替彼此決定。

很多伴侶的生育歧見,常像這樣浮上來。交往第六年,阿哲開始看學區房;怡君卻在租屋處的餐桌上說:「我其實不確定自己想當媽媽。」阿哲愣了幾秒,接著把她的話翻成「現在工作太忙」。他說可以再等兩年,也可以請父母幫忙。

怡君越聽越安靜。兩年後有沒有空,並不是她最深的擔心;她可能一直都不想成為母親。阿哲則怕再等下去,最後才發現兩人的未來從來不是同一個版本。

一個想生、一個不想生,為什麼不能各退一步?

那晚阿哲在紙上列出兩年後可能改善的條件:換工作、搬家、存一筆錢。怡君看完後問:「如果這些都有了,我還是不想呢?」他們這才碰到那個沒有中間值的部分。買房地點不同,可以換一個區域;旅行天數不同,可以少住幾晚。生下孩子後,兩人都會進入長期且不可逆的照顧關係;不生,阿哲也可能失去非常在意的人生經驗。

伴侶生育決策研究顯示,雙方的意願與歧見,和後續生育意願、嘗試行為及是否生育有關;結果會因胎次、哪一方想生與研究情境而不同。回到兩人的餐桌,誰比較會辯不重要。兩人要先確認,「一方想成為父母、另一方不想」這個差異是否真的存在。假裝已經有共識,無法讓差異消失。

阿哲想像的是帶孩子回老家、教他騎腳踏車;怡君腦中出現的卻是懷孕、生產,以及公司裡總由母親請假的畫面。兩個人都在保護自己很在意的人生,不能只用「自私」把其中一邊抹掉。

先分清楚:是不想生、現在不想,還是條件沒到?

第二次談時,阿哲仍問:「妳是不想,還是現在不想?」怡君答不出來。她只知道,條件改善不一定會讓自己想當媽媽,也不願用一句「以後可能」讓阿哲繼續等。伴侶若用不同意思理解同一句話,對話很容易停在這裡。兩人可以先確認,目前各自最接近哪一種狀態:

  1. 我確定不想成為父母。就算金錢、住處與托育都改善,答案仍是不想。
  2. 我現在不想,但未來可能重新評估。需要說清楚何時再談;到了那一天,答案仍可能維持不變。
  3. 我想生,但目前條件讓我不敢生。兩人要逐項確認誰需要就醫、由誰陪同,工作怎麼調整、住處是否合用、照顧如何分班,以及關係是否安全。
  4. 我還不知道。不確定本身也是答案,不能被另一方自動算成贊成。

阿哲確定想成為父親。怡君在第一種和第四種之間停了很久。她不願意用一個模糊的「以後可能」安撫阿哲,也還沒有把自己的答案說死。兩人可以先約好一段時間,之後再回答一次,觀察自己的說法是否一致;但不能把不確定自動算成贊成。

若答案是第三種,兩人可以處理具體條件;若是一方確定想生、另一方確定不想,兩人的生活方向已經不同,多做一張預算表也無法解開。

第一輪怎麼談?先聽懂彼此要保住什麼

阿哲本來又想接著談房子,怡君打斷他:「你可以先告訴我,你為什麼那麼想當爸爸嗎?」他想了一會,說自己一直記得小時候父親陪他騎腳踏車,也想擁有那段關係。若伴侶總在條件與答案之間打轉,可以先各自回答三句:

  • 「如果我們有孩子,我最期待與最害怕的是什麼?」
  • 「如果我們沒有孩子,我最捨不得與最安心的是什麼?」
  • 「哪一種結果會讓我多年後覺得自己背叛了重要的價值?」

怡君聽完,只重述了一句:「所以你怕的不是父母失望,是自己以後後悔?」阿哲說:「對,但我也還是聽不懂,妳為什麼連試都不想試。」這次對話沒有立刻變順,至少他們第一次把「想生」和父母催促分開。重述只用來確認自己有沒有聽對;對方說「不是」時,就回去再聽,不必急著同意。

這一輪若出現嘲笑、拿分手逼對方改口、拿年齡羞辱,或故意破壞避孕,就先停止對話。誠實說「如果答案一直不同,我可能無法繼續這段關係」,是在說明自己的界線;用「你不答應,我現在就讓你付出代價」施壓,則是在把分手當籌碼。生育協商必須建立在雙方能安全拒絕的前提上;任何一方都不能用懷孕或避孕手段替另一方製造既成事實。

第二輪怎麼談?把5個不能含糊的問題攤開

聽懂彼此在保護什麼之後,才進入第二輪。這一輪把五個現實問題寫下來,不接受一句「到時候一起負責」帶過:

  1. 身體:誰承擔懷孕、生產與治療?健康疑問由當事人和醫療專業人員確認,伴侶不能拿網路數字逼對方表態。
  2. 時間:兩人要在哪個日期前完成資訊蒐集或做出決定?若生育年齡會影響其中一人的選擇,當事人應就醫取得個別評估。ACOG 指出,卵母細胞的數量與品質會隨年齡逐步下降,進入30多歲後下降會加速;網路上的群體資料不能取代個人的健康評估。
  3. 照顧:夜間照顧、請假、接送與生病時由誰負責?不要只寫「一起」,要寫出平日與假日的時段。
  4. 工作與金錢:誰可能減少工時、收入下降多久?托育、住宅與緊急預備金由誰負擔?
  5. 支援失效:長輩不能帶、工作轉換或關係改變時,誰接手?沒有備案的承諾,不能當成決定生育的固定資源。

阿哲先說夜間照顧可以輪流。怡君問他值夜班那週怎麼辦,他停了幾秒,才發現自己心裡早已把母親算進來,卻從未問過她能不能固定支援。這次追問沒有解決兩人的歧見,卻讓阿哲看見,自己想像中的「一起」還少了一個真正能排班的人。

談不攏時,什麼時候該停止拖延?

最後,兩人只談成一件事:三個月後再坐回這張餐桌。怡君沒有答應屆時會改變答案,阿哲也坦白,自己還不知道能不能接受她一直不要孩子。這三個月裡,兩人可以蒐集醫療資訊、各自接受諮商,也要說清楚避孕方式;到了約定日期,再重新確認答案。

三個月後,如果阿哲仍確定要孩子,怡君也確認自己不要,他們就得面對關係是否繼續。如果選擇分開,兩人得重新安排六年來共同建立的生活、朋友圈與未來計畫,這也是他們一直拖著不談的代價。若其中一人為了留住關係勉強答應,孩子出生後,照顧責任與怨恨仍會落在兩人的日常裡。

若對話反覆變成逼迫、避孕控制、跟蹤或人身威脅,先處理安全,不必繼續證明自己的選擇合理。若有立即危險,先撥 110;家庭暴力或控制等保護需求可撥 113。

延伸閱讀:

常見問題

伴侶說「以後再說」,我要等多久?

不要只接受沒有日期的「以後」。雙方可以約定重談日期,以及這段期間各自要完成的事,例如諮詢醫師、盤點照顧與財務。重點是對方是否願意在約定日期誠實溝通,也要問自己能不能接受答案最後仍然不變。

可以請伴侶諮商師說服不想生的人嗎?

伴侶諮商可以幫兩人說清楚價值、恐懼與選擇代價,不該拿來逼其中一人同意生育。若諮商過程不容許任何一方說不,可以更換專業人員或停止。

一方已經懷孕,但兩人對是否生育意見不同怎麼辦?

懷孕已經發生,時間、醫療與法律條件都會影響選擇。先由合格婦產科確認孕週、健康狀況與可行選項,也可使用國民健康署孕產兒關懷專線 0800-870-870 尋求健康資訊與資源轉介。

接著按四件事確認:

  • 誰決定:人工流產須出於懷孕者自願,並符合《優生保健法》第九條的法定事由。
  • 配偶同意何時適用:有配偶且僅以「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為由時,原則上另需配偶同意;是否符合例外,要由醫師或法律專業人員確認。
  • 週數與院所:施行細則原則限於妊娠24週內,超過12週須在醫院住院施行。
  • 遭到強迫:任何人都不能以暴力、威脅、控制或未經懷孕者同意的方式,迫使懷孕者作出特定決定;若有安全風險,先求助 110 或 11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