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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致癌油:罵這家公司沒用,這是一套設計來讓它「合法發生」的制度

問題出在制度誘因,不在單一公司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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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致癌油:罵這家公司沒用,這是一套設計來讓它「合法發生」的制度

每次食安出事,社會的反應都很像。先罵廠商黑心,再罵老闆良心被狗吃了,然後等罰單開下來、老闆鞠躬道歉,事情就慢慢淡掉。中聯這次罰了一億六千五百多萬,史上最高,看起來很解氣。但如果你把鏡頭拉遠一點會發現,罵完這一家,下一家還是會出事,因為真正讓這批油流了三個月的,不是某個人的良心,是這套制度的設計。

這篇會幫你學到

三家合資的中聯,為什麼是球員兼裁判

先看中聯是誰。

它 1995 年成立,由泰山、福壽、福懋三家老牌食品廠均分持股,連董事長和總經理都是三家共同委任。

它其實是三大股東共用的原料採購平台和初級加工廠,年產能最高 21 萬公噸,是全國第二大食用油廠,市占大約三分之一。

台灣人餐桌上每三瓶油,可能就有一瓶跟它有關。

這個結構本身就埋了問題。

三家業者既是中聯的股東,又是它的客戶,上游一出事,責任要算誰的立刻變得很模糊。

你要中聯自己嚴格盯住出貨給股東的油,等於要一個人同時當球員兼裁判。

這次事件裡,中聯延報、泰山被指規避調查、福懋通報不確實、南僑五月就驗到卻拖到六月底,

每一家都有份,但每一家也都能把責任往別人身上推。這不是巧合,是這種合資結構本來就會長出來的結果。

半年驗一次、通報看心情,兩個漏洞怎麼讓超標油合法上路

系統思考有個很基本的觀念:

一個系統會穩定產出什麼結果,關鍵在規則和誘因把人往哪裡推,跟人善不善良沒太大關係。拿這套眼光看中聯事件,兩個漏洞立刻浮出來。

第一個是檢驗頻率

現行食安法只要求食用油脂業者「每半年或每批」驗一次苯駢芘。

中聯每季驗,泰山、福壽、福懋是半年驗。四月那批問題油進來的時候,

剛好卡在兩次檢驗中間的空窗,等下一次例行檢驗,油早就做成飯糰、火鍋料、沙拉醬送進你嘴裡了。

市占三分之一的大廠,法律竟然容許它半年才驗一次,這不是誰偷懶,是規則本身把門開著。

第二個是通報義務講不清楚

食安法要求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之虞要通報,但如果驗出問題的是原料,不是最終產品,這種情況該不該通報,官方沒講清楚。

南僑五月十三日自主檢驗就驗到超標,卻認定那不是最終產品,硬是拖了快一個半月,才讓中聯出面通報。

這一個半月,就是超標油繼續在市面流動的時間。

規則只要留一點模糊地帶,最省成本的選擇永遠是往對自己有利的方向解讀。

罵完之後,力氣該往哪裡使

講到這裡不是要幫中聯開脫。

延報就是延報,該罰。但如果社會的力氣全花在罵這一家、等它道歉,

那罵完之後制度一個字都不會改,下一批油、下一家廠、下一個空窗期還在原地等著。

真正該盯的,是有權把規則改到讓黑心不划算的人——也就是主管機關和立法者。

你以為的問題 其實要施壓的地方
中聯太黑心 市占三分之一的大廠,苯駢芘檢驗頻率該不該從半年拉高、逐批留樣
老闆沒良心 合資結構讓股東兼客戶,出事責任如何切割、要不要強制第三方檢驗
他們故意隱匿 原料端驗到超標的通報義務,法律要不要寫死、不留模糊空間

下次再看到食安新聞,你可以先問一句:

這件事如果換一家公司做,會不會一樣發生?答案幾乎都是會。

會,就代表問題在制度不在人。

把這句話記住,你按讚、留言、投票、催促民代的力氣,才不會又浪費在一場罵完就散的公審上。

延伸閱讀:中聯拖了快兩個月才通報致癌油:這不是意外,是一場他們算過、賭你驗不到的賭局

常見問題

罰了一億六千多萬,還不夠嚇阻嗎?

裁罰是事後補救,擋不住下一次的空窗期。

真正的嚇阻要靠事前規則,例如提高大廠的檢驗頻率、要求逐批留樣、把原料端的通報義務寫清楚,讓黑心在事前就變得不划算。

一般消費者能對制度做什麼?

可以把注意力從「罵哪一家」轉到「催哪一條規則」。

可以做的事包括:

關注食藥署後續的法規檢討、支持提高檢驗頻率與通報義務明確化的修法討論,

也可以用消費選擇,向長期輕忽稽核的品牌表態——這些才是把壓力放對地方的做法。

資料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