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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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朋友吵架,夾在中間怎麼辦?只是照常吃飯,也算選邊站嗎?

一邊問「他跟你說了什麼」,另一邊問「你怎麼還約他」;原本不是自己的爭執,卻連回訊息都開始緊張。

觀點編輯鄭雅雯 6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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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朋友吵架,夾在中間怎麼辦?只是照常吃飯,也算選邊站嗎?

朋友吵架後,最先改變的有時是第三個人的生活。

聚餐邀請不能隨便答應,合照不敢發,手機一亮就擔心又得回答「所以你覺得誰對」。明明沒有參與那場衝突,卻像欠兩邊一份交代。

兩個人都珍惜,並不代表能讓兩個人都滿意。夾在中間時,可以關心各自的感受,也對自己確定知道的事情表達看法;但是否傳話、交出私人對話、安排和解,仍然可以分開決定。

聽完委屈,不等於承諾幫他對付另一個人

朋友正在氣頭上,可能需要有人聽見那句傷人的話,或陪他消化被忽略的難過。

可以先回應具體遭遇:「他當著大家那樣說,你覺得很難堪,這部分我聽懂了。」

這和順勢附和「他本來就很自私」不同。前者回應這件事帶來的感受,後者可能被帶到下一場對話裡,成為「連他也這樣說你」。

若事情不是自己親眼看見,也可以說清楚:「我目前知道的是你告訴我的這一段,所以沒辦法替整件事下結論。但你現在很難過,我願意聽。」

這不是要求朋友立刻拿出證據才能被安慰,而是把關心和判斷分開。不必為了讓對方相信自己有在聽,就接下一個原本沒有打算做的角色。

「幫我跟他說一下」,最容易把第三個人留下來

轉告一次,看似省下一場正面衝突,接下來卻可能變成核對用字、追問語氣、解釋對方為什麼沒有回。

如果不想承接,可以直接說:「這段我不代傳。你可以先寫下來,我陪你想怎麼表達,但要不要送、送給誰,由你自己決定。」

對方若追問另一邊私下說過什麼,也不用交出整段對話證明自己清白:「我們私下聊的內容,我不會轉給別人;你跟我說的,我也不會拿去給他看。」

已經不小心傳過話,就從下一次停下來,而不是因為開了頭便繼續。可以承認:「我前面幫忙帶話,後來發現這樣讓事情更亂。接下來請你們直接確認,我不再轉述。」

如果自己曾添油加醋、把猜測講成確定的事,也要更正自己那一段,不能只宣布退出,卻把留下的誤會全交給別人處理。

聚餐要怎麼約,才不會變成突襲和解?

最難安排的,常是一場早就說好的生日聚餐。

有人覺得把兩邊都叫來,見面自然就會和好;被邀的人坐下後才知道另一位也在,卻可能整晚只想離席。

事先說清楚有哪些人參加,讓各自決定是否出席,通常比替大家猜「應該沒關係」更實際。若其中一人暫時不想見另一位,可以另外碰面;那次聚餐沒有湊齊,也不代表第三個人失職。

教育部美感計畫的《安妮新聞》,曾用朋友爭執後難以分組的故事,呈現被要求選邊的為難。它提醒讀者思考衝突原因、誠實表達自己的觀察。那是校園情境的教育文章,放到成年朋友之間,仍要保留一個現實:提供觀察,不代表自己有責任讓雙方恢復往來。

若其中一邊說「你約他,就不要再約我」,可以先確認這是在表達暫時不想同場,還是要求自己全面停止來往。前者可以透過分開安排處理;後者則涉及自己要如何交朋友。

可以回:「我不會安排你們突然碰面,也不會拿你的近況去聊。但我跟他的來往,會由我依自己的相處判斷。」

這句話可能讓對方不高興,無法保證說完後關係照舊。能做的是說清楚自己的選擇,不用偷偷赴約又編另一個故事掩蓋。

不當裁判,也不必假裝每一件事都各有一半錯

如果自己看見某人公開羞辱另一人,就可以指出那個行為不妥。沒有必要為了維持「公平」,另外找出受傷者的缺點來平衡。

可以說:「那天你拿他的私事開玩笑,我在現場,這件事我不同意。我不會替你向他解釋成只是好玩。」

有立場,不必擴大成要求整個朋友圈一起斷交;願意支持受傷的一方,也可以不參加辱罵、散播私事或報復。

若有人在聚會上持續被針對,就先停止起鬨、陪他離開不舒服的場合,再問需要什麼支持。這時只說「那是你們兩個的事」,可能把眼前正在發生的事也一起略過。

而自己沒有掌握的部分,仍然可以不知道。不必為了證明勇敢表態,把聽來的細節當成親眼所見。

他們後來和好了,自己卻還很累

吵架的兩個人恢復聊天,夾在中間的人不一定能立刻跟上。

前幾天接過的質問、被要求取消的邀約,可能還留在心裡。這時可以談自己被捲入的那一段:「看到你們願意談,我替你們高興。但前面一直要我交代跟誰見面,我壓力很大。以後有爭執,我不想再被要求這樣做。」

不需要趁他們和好時算總帳,也不用假裝什麼都沒發生。說出這段感受,是為了讓往後相處有機會不同。

如果兩人沒有和好,也可以接受朋友圈暫時改變:有人分開見、有人需要時間,有些活動不再由同一群人參加。第三個人不必把「大家像以前一樣」當成自己的考核。

有一天,手機收到普通的吃飯邀請,終於可以先想想自己那天有沒有空。能夠只回答一頓飯,而不用先證明忠誠,才是這段相處慢慢鬆下來的時候。

常見問題

我其實比較認同其中一方,需要假裝中立嗎?

不必。可以針對自己知道的事件說出看法,同時拒絕傳話或參與羞辱。認同一個觀點,不等於答應替那個人處理所有衝突。

雙方都請我幫忙約談,可以答應嗎?

只有自己願意、雙方也清楚同意時再安排,先說好談什麼、何時可以暫停,以及自己只協助對話。若有人只是想借這個場合逼另一方道歉,就先不要把人約到一起。

拒絕交出截圖,會不會被認為有鬼?

對方可能會懷疑,但不必靠公開私人對話來證明忠誠。若爭議涉及自己確實說過的話,可以澄清自己的部分,無須連帶交出其他人的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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