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
加入Google偏好

幼兒園有監視器,家長卻不一定能看?基隆「全面裝設」爭議一次看

監視器不是家長想看就能看。從幼兒園、托嬰中心規定差異,到保全畫面與申請調閱,家長真正要做的步驟一次整理。

教育編輯黃郁婷 9 分鐘閱讀
14 次瀏覽
幼兒園有監視器,家長卻不一定能看?基隆「全面裝設」爭議一次看

孩子回家突然說「老師有拉我的手」,手臂上又多了一塊瘀青,家長第一個念頭通常是:教室不是有監視器嗎?把畫面叫出來看,不就知道發生什麼事了?

事情沒有這麼簡單。幼兒園即使裝了監視器,家長也不能像看家中監視器一樣,隨時要求園方播放或把影片傳回家。家長通常要說明具體事件與時間,提出調閱申請,並在園方陪同下觀看;為了保護其他幼兒與教職員隱私,原則上不能自行錄影或帶走檔案。

2026 年 9 月,基隆市研議推動幼兒園全面裝設監視器,引發家長、幼教人員與教育團體討論。這則新聞很容易讓人誤以為「全台幼兒園以後都一定要裝」,但目前談的是基隆的政策方向,不是全國幼兒園已經統一強制裝設。

這篇文章會回答:

基隆擬全面裝監視器,不等於全台幼兒園已強制裝設

根據公視新聞報導,基隆市府表示將透過輔導與補助推動幼兒園裝設監視器,並建立資安及調閱規範,希望同時保護孩子與老師。教育團體則擔心,長時間錄影涉及幼兒與教保人員隱私,也可能增加教學現場的壓力,卻沒有直接處理師生比、人力不足與工作支持等根本問題。

兩邊其實都在談孩子安全,只是答案不同:家長希望事情發生時有證據,幼教現場則擔心「有鏡頭」被誤當成「問題已經解決」。

監視器最實際的功能,是在事件發生後還原部分現場;它不是會阻止不當對待的警報器。如果人力長期不足、園方收到反映後沒有處理,鏡頭再多也不能代替管理。

先看孩子在哪裡:幼兒園與托嬰中心的規定不一樣

很多家長會把「托嬰中心」和「幼兒園」一起叫作學校,但兩者由不同制度管理。最簡單的分法是:托嬰中心主要照顧未滿 2 歲幼兒;幼兒園則主要招收 2 歲以上、進入國小前的孩子。

孩子所在機構監視器是否必須裝設家長調閱時要知道的事
幼兒園目前沒有全國一律強制每一間幼兒園、每一個教室都裝設的規定;地方政府可以另訂政策。已裝設者仍要依相關管理規範保存與使用影像。家長要提出權益受損等具體理由,說明事件與時間;通常只能在園方陪同下觀看,不能自行複製。
托嬰中心依現行托育規範,托嬰中心應設置監視錄影設備,影像至少保存 30 日。家長應盡快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事件時間與理由;實際表單及流程由所在地主管機關規定,通常不得自行翻拍。

教育部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教保服務機構監視錄影系統管理具體作法指出,已設置系統的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影像資料至少應保存 14 日。監視器不是即時直播給家長觀看,也不能為了「想知道孩子今天做了什麼」就任意調閱。

托嬰中心則有另一套規範。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77 條之 1 與《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托嬰中心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影像至少保存 30 日。以臺中市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查閱申請說明為例,家長須在事件發生或知悉後 14 日內提出申請,指定查閱日期與時間,並由中心人員陪同觀看。各縣市表單與受理方式可能不同,仍要向所在地社會局(處)確認。

幼兒園監視器家長能看嗎?答案是「有具體事件,才能申請」

家長可申請,不代表園方一定要立刻把整天的畫面全部播放。比較容易被受理的申請,通常具備三項資訊:

  1. 發生了什麼事:例如孩子表示被拉扯、身上出現不明傷勢,或回家後持續害怕某位成人。
  2. 大約何時發生:日期、上課時段、午睡前後、接送前後,範圍越明確越能保全正確片段。
  3. 為什麼需要看:說明要釐清孩子是否受傷、遭受不當對待,或其他權益可能受損的原因。

園方也要保護畫面中的其他孩子,因此可能限制觀看範圍、遮蔽部分影像,或只讓家長在指定地點觀看。這些限制不一定是在包庇誰;但若家長已提出具體事件,園方仍只用「不能看」三個字打發,也不說明申請流程,就應進一步向所在地教育局(處)詢問。

懷疑孩子受到不當對待,先做這 5 步,不要只在群組追問

第 1 步:先聽孩子說,不要把答案塞進問題裡

家長可以問:「接下來發生什麼?」、「那時候還有誰在旁邊?」不要反覆問「是不是老師打你?」或要求孩子一次又一次重演。孩子可能記不清細節,追問太急也可能讓說法受到暗示。

第 2 步:把原話、時間與可見狀況記下來

記錄孩子使用的原句、回家時間、情緒變化與傷勢位置;必要時拍下傷勢,但不要公開孩子身體或身分資訊。紀錄的目的,是讓園方或主管機關知道該保留哪一段畫面,不是先在社群上公審。

第 3 步:當天就用文字提出「保全影像」

幼兒園影像的最低保存期間可能只有 14 日。家長不必等到完全確定才聯絡,應先用電子郵件、官方通訊管道或書面資料留下紀錄,要求園方保存指定時段,避免影片到期被覆寫。

「孩子於 9 月 3 日返家後表示,當天午睡後曾被成人拉扯右手,目前右手臂有不明紅痕。為釐清事件並保障孩子權益,請園方先保全 9 月 3 日 13:00 至 15:00 教室及相關公共區域的監視錄影,並告知正式調閱申請方式與可安排的觀看時間。」

這段文字的重點不是先指控某人,而是把日期、時段、地點、狀況與請求說清楚。

第 4 步:提出正式調閱;園方不處理,再找主管機關

先向園方索取申請表或書面流程。如果是幼兒園,可向所在地教育局(處)的幼教業務單位詢問;如果是托嬰中心,則向社會局(處)的托育業務單位詢問。主管機關為調查或保全證據,通常有不同於一般家長的影像取得權限。

第 5 步:有立即危險,先求助,不要等影片

孩子有明顯傷勢時先就醫並保留診療紀錄;若孩子正處於人身危險,請撥 110 或 119。懷疑兒少遭受虐待、不當對待或其他保護事件,可撥打113 保護專線。監視器畫面是證據之一,不是啟動保護的必要門票。

監視器多不等於安全,參觀幼兒園還要問這 5 件事

家長選幼兒園時,可以問「有沒有監視器」,但更值得問的是園方遇到問題怎麼處理:

  • 師生比與代班:有人請假時,誰會進班?是否常由一位成人長時間照顧過多孩子?
  • 影像保存:保存幾天?誰能登入?是否有調閱紀錄與防止影像外流的管理方式?
  • 家長申請:發生爭議時要找誰、填什麼表、多久會收到回覆?
  • 申訴處理:若反映對象就是班級老師,是否有園長或其他窗口可以接手?
  • 現場氣氛:老師是否敢求援、孩子哭鬧時成人怎麼回應、園方是否願意具體回答問題?

家長想看監視器,往往不是想監控老師的一舉一動,而是害怕孩子年紀太小,回家後說不清楚。老師擔心鏡頭,也不一定是反對被監督,而是害怕片段被截取、正常教學被誤解。真正有用的制度,不是逼任何一方閉嘴,而是讓影像怎麼保存、誰能看、何時能看、發現問題後誰負責都有清楚答案。

常見問題

幼兒園一定要裝監視器嗎?

目前沒有全國一律強制所有幼兒園、所有教室都裝設的規定。基隆正在討論的是地方政策方向,不等於全台已經強制。托嬰中心則依現行托育規範設置監視錄影設備。

家長可以要求園方把監視器影片傳到手機嗎?

通常不行。畫面同時涉及其他幼兒與教職員隱私,家長一般只能依申請程序,在園方人員陪同下觀看指定片段,不能自行翻拍、複製或帶走。主管機關因調查需要取得影像,則另有程序。

園方說影片已經被覆蓋,家長還能怎麼辦?

先要求園方以書面說明保存期間、覆寫時間與先前是否收到保全請求,同時聯絡所在地教育局(處)或社會局(處)。若涉及傷害或不當對待,保留孩子原話、傷勢照片、就醫紀錄及雙方往來訊息,並依風險聯絡 113 或警方。

家長只是覺得孩子最近不想上學,也可以申請看嗎?

可以先向園方反映並了解狀況,但「不想上學」本身的時間範圍太大,不一定足以調閱整段畫面。家長可先和孩子確認大約日期、場景與相關人物,再以具體事件提出申請;也要同時排除同儕互動、分離焦慮、作息改變等其他可能。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