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職安法職場霸凌新制上路:員工如何自保,主管如何避免踩線?
如果你是員工,最怕的是「我講了,會不會被報復?」如果你是主管,最怕的是「我只是要求工作,會不會被說成霸凌?」如果你是 HR,最怕的是「公司沒有流程,事情一爆開,每個人都說不清楚。」
7/1 職安法職場霸凌新制上路後,企業不能只把職場霸凌當成個人情緒或辦公室摩擦。員工不舒服,不一定等於職場霸凌;主管管理,也不一定都合理。新制真正要求的是:把衝突、管理、申訴和調查放進可被檢查的程序。
這篇幫你統整不同身分,你可以從自己的位置出發,找到其他文章:員工先看判斷和紀錄,主管先看管理邊界,HR 先看申訴調查流程;如果被申訴人是最高負責人,勞工還可以看外部申訴路徑。
這篇會幫你學到
- 7/1 職安法職場霸凌新制上路,企業和勞工要先知道什麼?
- 主管這樣做算職場霸凌嗎?先分清楚管理、衝突和霸凌
- 勞工遇到職場霸凌怎麼自保?從判斷、紀錄到申訴
- 主管怎麼管理才不踩線?績效、反映和高衝突情境
- HR 職場霸凌申訴流程怎麼建?受理、調查、保護和追蹤
- 如果霸凌者是最高負責人,勞工可以走外部申訴嗎?
- FAQ:職安法職場霸凌常見問題
7/1 職安法職場霸凌新制上路,企業和勞工要先知道什麼?
這次新制最重要的改變,不是多了一個可以互相指控的名詞,而是把「職場霸凌」放進雇主應處理的職業安全衛生責任裡。
依職安法第 22-1 條,職場霸凌的判斷會看幾件事:
是否發生在勞動場所、是否是在執行職務時、是否由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關係、是否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是否持續出現冒犯、威脅、冷落、孤立、侮辱或其他不當言行,並造成身心健康危害。情節重大者,不一定要持續發生才可能被處理。
白話說,法律不是把所有不愉快都叫霸凌。
它要看行為、權力、工作關係、反覆性或重大性,以及對身心健康的影響。
企業端也有新的責任。
雇主需要採取必要措施防治職場霸凌;員工人數達一定規模時,還要設置申訴管道、公開揭示,並訂定防治措施、申訴和懲處規範。雇主知悉事件後,也不能只叫雙方自己談一談,還要視情況採取避免再次發生、提供協助、調查、處理和登錄等措施。
員工、主管和 HR 面對的是同一套新法,但他們需要回答的第一個問題不一樣。
主管這樣做算職場霸凌嗎?先分清楚管理、衝突和霸凌
很多員工第一次搜尋「職場霸凌」時,心裡通常不是一個乾淨的法律問題,而是一串混在一起的經驗。
主管在會議上點名你、主管把你移出群組、主管一直退你的稿、主管對別人講話很正常,對你就特別冷。
你知道自己不舒服,但不知道這叫衝突、差別待遇、管理不當,還是職場霸凌?

(圖片來源:勞動部)
第一步不要急著替事件定罪。先把感受整理成事實:
- 事情發生在哪裡?會議、辦公室、工作群組、客戶現場,還是遠距工作工具?
- 對方和你的工作關係是什麼?主管、同事、老闆,還是其他受公司指揮監督的人?
- 對方做了什麼具體行為?罵人、排除、交辦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公開羞辱,還是斷掉工作資訊?
- 這個行為是否超出工作必要和合理範圍?
- 它是否持續發生,或單次情節已經很重大?
- 它對你的睡眠、就醫、請假、工作能力或心理狀態造成什麼影響?
主管管理也要放進同一套檢查。要求期限、退件、調整工作分派,不一定就是霸凌;
但如果管理方式變成公開羞辱、人格貶低、刻意孤立、資訊切斷或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就會進入高風險區。
勞工遇到職場霸凌怎麼自保?從判斷、紀錄到申訴
勞工遇到疑似霸凌時,最容易做兩件事:忍到受不了,或在情緒最高的時候一次爆開。
一次語氣不好不一定等於霸凌;
但長期公開羞辱、孤立、封鎖工作資訊、反覆貶低人格,就不是單純溝通風格問題,而是組織風險。
申訴、調查或外部諮詢需要的是一份看得懂的事件資料,不是只有一句「我真的很痛苦」。
勞動部也提醒,職場中的不愉快、口角、意見不合,不能單靠個人主觀感受直接認定職場霸凌;
必須同時符合五大要件,並經過調查程序後才能認定。
你可以先整理一份時間線:
| 欄位 | 要寫什麼 |
|---|---|
| 時間 | 日期、時間、持續多久 |
| 地點 | 會議、辦公室、群組、Email、客戶現場 |
| 行為 | 對方說了什麼、做了什麼、要求你做什麼 |
| 在場者 | 誰看見、誰收到訊息、誰可能協助說明 |
| 工作影響 | 任務、會議、客戶、考績、調職、資訊權限有什麼變化 |
| 身心影響 | 失眠、就醫、請假、諮商、焦慮、工作能力下降 |
| 附件 | 截圖、Email、會議紀錄、工作通知、請假或就醫紀錄 |
沒有錄音,不代表不能申訴,錄音也不是唯一資料,比較重要的是,你能不能把事件整理成別人看得懂、可以追查、可以比對的順序。
申訴後也要繼續記錄。如果你被調職、降職、冷凍、移出會議、拿不到資料,或被用其他方式刁難,不要只寫「公司報復我」。你要把工作處境的變化接回申訴時間點、決定者、通知方式和實際影響。
主管怎麼管理才不踩線?績效、反映和高衝突情境
主管最怕新制上路後,自己再也不能管理。
但職場霸凌防治不是叫主管放棄管理,而是要求管理要說得清楚、做得一致、留得下紀錄。
你要追進度前,先說清楚四件事:
- 要交什麼
- 何時交
- 誰支援
- 下次怎麼檢查
你可以合理要求員工為工作錯誤負責,但不要講人格評價
工作事實:「這份報告缺少客戶回覆紀錄,今天下午 5 點前補上」
貼上標籤:「你每次都在拖,根本不適合這份工作」
職場上不應該出現的霸凌語言 罰款對應表
職場霸凌常用語
| 用語 | 判賠區間(民事) | 法院常見評價 | |
|---|---|---|---|
| 1 | 你根本不適合這份工作 | 2萬~8萬元 | 持續出現時可能構成霸凌 |
| 2 | 看到你就火大 | 2萬~8萬元 | 敵意性羞辱 |
| 3 | 你有沒有腦 | 3萬~8萬元 | 人格貶抑 |
| 4 | 公司請你來幹嘛的 | 3萬~10萬元 | 公開羞辱能力 |
| 5 | 你是白痴嗎 | 3萬~10萬元 | 侮辱人格 |
| 6 | 你腦袋有問題嗎 | 3萬~10萬元 | 人身羞辱 |
| 7 | 滾出去 | 3萬~10萬元 | 公開羞辱 |
| 8 | 滾回家 | 3萬~10萬元 | 公開排斥 |
| 9 | 連新人都比你強 | 3萬~10萬元 | 當眾比較羞辱 |
| 10 | 垃圾 | 3萬~10萬元 | 人格侮辱 |
| 11 | 神經病 | 3萬~10萬元 | 人格侮辱 |
| 12 | 你是廢物嗎 | 3萬~15萬元 | 人格貶抑 |
| 13 | 廢物 | 3萬~15萬元 | 人格侮辱 |
| 14 | 你是不是智障 | 5萬~15萬元 | 人格攻擊 |
| 15 | 豬都比你會做 | 5萬~15萬元 | 貶低能力與人格 |
| 16 | 你不要領薪水了 | 5萬~15萬元 | 貶抑工作價值 |
| 17 | 你是公司的累贅 | 5萬~15萬元 | 人格與能力雙重貶抑 |
| 18 | 你根本沒資格待在這裡 | 5萬~15萬元 | 排擠性霸凌 |
| 19 | 你是全公司最爛的人 | 5萬~20萬元 | 當眾羞辱 |
| 20 | 你都在混薪水 | 5萬~20萬元 | 指摘職業操守 |
一般公然侮辱常用語
| 用語 | 判賠區間(民事) | 法院通常看法 | 定罪率(以100人計) | |
|---|---|---|---|---|
| 1 | 瘋子 | 5仟~2萬元 | 常成立公然侮辱 | 88% |
| 2 | 白痴 | 5仟~3萬元 | 最常見之一 | 43% |
| 3 | 豬(你是豬嗎) | 5仟~3萬元 | 視情境成立 | 45% |
| 4 | 三字經(幹你娘等) | 6仟~8萬元 | 極易成立侮辱 | 85% |
| 5 | 神經病 | 1萬~30萬元 | 多數判決認為具侮辱性 | 60% |
| 6 | 去吃屎 | 1萬~2萬元 | 極度厭惡與輕蔑之意 | 45% |
| 7 | 爛人 | 1萬~3萬元 | 否定他人格 | 65% |
| 8 | 智障 | 1萬~5萬元 | 多數認定具貶抑性 | 67% |
| 9 | 王八蛋 | 1萬~5萬元 | 傳統侮辱用語 | 73% |
| 10 | 混蛋 | 1萬~5萬元 | 對人格強烈貶低 | 60% |
| 11 | 不要臉 | 1萬~5萬元 | 視前後文認定 | 50% |
| 12 | 腦殘 | 1萬~5萬元 | 常被引用於判決 | 80% |
| 13 | 垃圾 | 1萬~6萬元 | 明顯人格貶損 | 67% |
| 14 | 狗東西 | 1萬~6萬元 | 具羞辱意味 | 75% |
| 15 | 廢物 | 1萬~8萬元 | 常被認定侮辱 | 75% |
| 16 | 敗類 | 2萬~4萬元 | 明顯人格貶損 | 70% |
| 17 | 雜種 | 3萬~5萬元 | 強烈人格攻擊 | 63% |
| 18 | 人渣 | 3萬~6萬元 | 明顯貶抑人格 | 75% |
| 19 | 賤人 | 3萬~8萬元 | 強烈貶低人格 | 85% |
| 20 | 婊子 | 3萬~15萬元 | 高度侮辱性 | 90% |
會議和工作權限也要小心處理,主管可以調整誰參加會議,但不能故意不讓員工參加會議,還要他扛責任,員工如果收不到客戶資訊、修改紀錄和時程變更,後面又被說做不好,就可能進入職場霸凌的爭議範圍。
如果員工反映自己被霸凌,主管第一時間也不要急著解釋,先傾聽、並記錄好員工想溝通的內容跟工作事實,你可以確認安全、保存紀錄、通知該通知的人,避免責備、壓案或要求私下和解。
高衝突員工也一樣,越難處理的人,越不能靠情緒壓制,主管要回到行為事實、書面確認、資源安排和升級 HR 的時機。
HR 職場霸凌申訴流程怎麼建?受理、調查、保護和追蹤
職場霸凌案件最怕只靠人情協調,主管說「我去跟他聊聊」,HR 說「大家各退一步」,老闆說「不要把事情鬧大」
新制下,雇主知悉疑似職場霸凌時,不是只叫雙方「自己溝通」。依法要採取立即有效的適當措施,包括避免再發、提供必要協助或保護、進行調查或協調,並對行為人作適當懲戒或處理。調查或協調也要客觀、公正、公平,給雙方陳述與答辯機會,並遵守利益迴避。
誰受理、誰看過資料、誰決定不調查、誰要求當事人私下和解,不能說不清楚,HR 流程至少要回答五個問題:
| 流程問題 | 要先設計清楚 |
|---|---|
| 誰受理 | 申訴信箱、表單、窗口、代理窗口 |
| 誰迴避 | 被申訴人、利害關係人、直屬主管是否退出處理 |
| 誰調查 | 內部調查人員、外部專業人員、調查小組組成 |
| 誰保護 | 申訴人是否需要工作調整、資訊保密、避免再次接觸 |
| 誰追蹤 | 處理結果、懲戒或改善措施、後續不利處分風險 |
依職安法第 22-2 條,雇主知悉職場霸凌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適當措施。
這不是只填一張表,而是要讓當事人知道公司有正式管道、有人處理、有人迴避、有人記錄,也有人追蹤後續工作狀態。
如果霸凌者是最高負責人,勞工可以走外部申訴嗎?
如果霸凌你的人就是老闆,內部流程可能走不通,職安法第 22-3 條處理的就是這種情況:一般職場霸凌原則上向雇主申訴;但如果被申訴人是最高負責人,勞工可以直接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起申訴,你要先準備:
- 被申訴人是誰,為什麼你認為他是最高負責人或實際決策者
- 事件時間線和具體言行
- 訊息、Email、會議紀錄、工作通知
- 工作影響和身心影響
- 申訴後可能出現的不利處分紀錄
- 申訴期限,包含行為終了 3 年和離職日起 1 年的規定
重點整理:員工、主管、HR 先做哪 3 件事
員工先做三件事:
- 不急著定罪,先把事件整理成事實
- 留下時間線、截圖、信件、證人、工作影響和身心影響
- 若被申訴人是最高負責人,確認地方主管機關外部申訴路徑
主管先做三件事:
- 要求績效前,說清楚交付、期限、支援和檢查方式
- 可以講工作錯誤,不要公開羞辱或做人格評價
- 收到霸凌反映時,先聽、先記、先交給流程
HR 先做三件事:
- 建立申訴窗口和替代窗口
- 設計利益迴避、調查、保密、保護和追蹤流程
- 把流程寫成公司真的做得到的版本,不只放在公告裡
職場霸凌防治不是要讓公司變成不能管理的地方,也不是要讓員工一個人承擔所有證明壓力。
當有人說自己在工作裡受傷時,公司有一條可以被信任、被檢查、被追蹤的處理路徑。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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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職安法職場霸凌常見問題
職安法職場霸凌新制 7/1 後企業要做什麼?
企業需要依職安法規定採取職場霸凌防治措施,達一定員工規模時,應設置申訴管道、公開揭示,並訂定防治措施、申訴和懲處規範。雇主知悉事件後,也要視情況採取保護、協助、調查、處理和登錄等措施。
主管罵人算職場霸凌嗎?
要依個案判斷。單純工作回饋不一定構成職場霸凌;但如果主管利用職務或權勢,持續以侮辱、威脅、孤立等方式對待員工,超出工作必要和合理範圍,並造成身心健康危害,就可能進入職場霸凌判斷。
績效要求會不會變成職場霸凌?
績效要求本身不一定違法。主管要降低爭議,應說清楚要交什麼、何時交、誰支援、下次怎麼檢查。公開羞辱、人格貶低、交辦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或斷資訊後要求員工負責,會提高爭議風險。
職場霸凌申訴前一定要有錄音嗎?
不一定。錄音不是唯一資料。申訴前可以整理時間線、訊息截圖、Email、會議紀錄、工作分派、證人、就醫或請假紀錄,以及身心影響。重點是讓事件可以被閱讀、比對和調查。
申訴後被調職或降職怎麼辦?
先記錄調職或降職的時間、通知方式、決定者、理由、工作內容變化、薪資或考績影響,並接回申訴時間線,不要只寫「被報復」,要清楚能記錄工作處境跟事情真相。
老闆霸凌員工可以直接找勞工局嗎?
如果被申訴人是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職安法第 22-3 條規定,勞工可以直接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起申訴!
實際是否受理與後續程序,仍要依個案資料和主管機關判斷。
參考資料
-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2-1 條: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OC01.aspx?flno=22-1&id=FL015013
-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2-2 條: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OC01.aspx?flno=22-2&id=FL015013
-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2-3 條: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OC01.aspx?flno=22-3&id=FL015013
- 勞動部 2026-05-19 新聞稿:職場霸凌須符合 5 大要件並經調查程序認定: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90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