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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低收入戶也能國民年金減免!2026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保費自付減半各縣市門檻圖解

每個月現省一半保費!最低生活費1.5倍與2倍試算、公所審查流程全攻略

何知行 8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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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低收入戶也能國民年金減免!2026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保費自付減半各縣市門檻圖解

只要年滿 25 歲、未滿 65 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未參加勞保、農保、軍公教保的待業者、自營接案者或家庭主婦,每兩個月都會收到勞保局寄來一張厚厚的「國民年金保險繳費單」。現行一般身分被保險人每個月自付保費高達 1,186 元(兩個月一期近 2,400 元),對沒有固定薪資進帳的民眾而言無疑是一筆不小的沉重負擔。

多數人以為只有取得「中低收入戶證明」才能減免保費,但依據《國民年金法》第 12 條規定,政府其實設有一項「所得未達一定標準」專案保費補助!只要全家每人每月平均收入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之特定倍數,個人自付額直接減免 30% 至 50%,每個月只要繳 593 元或 889 元,保費當場腰斬砍半,而且老年年金給付年資完全不受任何扣減!本文完整解析申請條件、各縣市收入門檻、家庭列計人口避雷與區公所申辦步驟。

本文將讓你學到

國民年金減免必備!所得未達一定標準兩大補助級距:保費自付額對照表

國民年金現行月投保金額為 19,761 元,法定保險費率為 10%,每人每月的全額保費為 1,976 元。政府本就負擔部分保費,但在通過「所得未達一定標準」審核後,政府補助比率大幅拉高:

身分類別與審查資格門檻 政府補助比例 個人自付比例 每個月實繳保險費 每月現省金額與效益
一般被保險人
(無任何減免資格)
40% 60% 1,186 元 基準標準費率。
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第一級)
家庭月平均未達最低生活費 1.5 倍
70% 30% 593 元 每個月現省 593 元(一年省下 7,116 元!保費直接砍半)。
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第二級)
家庭月平均未達最低生活費 2 倍
55% 45% 889 元 每個月現省 297 元(一年省下 3,564 元)。
中低收入戶 / 中度身障者 70% 30% 593 元 社福專案身分自動帶入。
低收入戶 / 重度或極重度身障 100% 0% 0 元 政府全額補助免繳。

全台各直轄市與縣市最低生活費門檻(1.5倍 vs 2倍)對照

審查能否通過,核心關鍵在於計算:【家庭總收入 ÷ 全家應計列人口數】,所得到的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是否低於戶籍所在地的標準門檻(各年度以衛福部與各縣市政府公告為準):

戶籍所在地縣市 當年度最低生活費基準 1.5倍審查門檻 (月繳593元) 2倍審查門檻 (月繳889元)
臺北市 19,649 元 未達 29,474 元 未達 39,298 元
新北市 16,400 元 未達 24,600 元 未達 32,800 元
桃園市 15,977 元 未達 23,966 元 未達 31,954 元
臺中市 15,472 元 未達 23,208 元 未達 30,944 元
臺南市 14,230 元 未達 21,345 元 未達 28,460 元
高雄市 14,419 元 未達 21,629 元 未達 28,838 元
其餘台灣省轄縣市 14,230 元 未達 21,345 元 未達 28,460 元

全家列計人口計算眉角:哪些家人必須算?哪些人可依法排除?

許多人申請被退件或沒通過,問題往往不是出在申請人自己沒收入,而是被家人「高收入拉高了平均」!依據《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規定,全家應計算人口範圍包含:

  1. 原則上必計人口:申請人本人、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父母、子女)、同一戶籍之其他直系血親、以及申報申請人為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之納稅義務人。
  2. 依法得「排除不計」之特殊人口(重要眉角!):

    – 尚未設有戶籍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 服兵役或替代役者。

    – 經法院宣告失蹤、在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者。

    – 在學領有公費補助者。

    – 入獄服刑或受感化教育者。

    – 父母離異且未共同生活、無扶養能力並具備法院判決免除扶養義務者。

  3. 無工作能力者之虛擬所得認定:16 歲以上未滿 65 歲有工作能力但無工作者,依規定會以中央公告之每月「基本工資」設算收入;但若是正在就讀高中職、大專日間部之在學學生、或重度身心障礙者、或罹患重大傷病無法工作檢附診斷證明者,不會設算基本工資。

鄉鎮市區公所四步驟申辦指南:生效時間與欠費處理

  1. 第一步:備齊應備書件:

    – 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認定申請書(可至各公所官網下載或現場索取)。

    – 申請人身分證及印章。

    – 全家人口之新式戶口名簿影本(需載有詳細記事)或現戶戶籍謄本。

    – 相關證明文件:在學學生證影本、身心障礙證明、離職證明或重大傷病卡(有相關情形者提供)。

  2. 第二步: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送件:本專案係由地方政府社會局委任公所審核,可親自臨櫃送件或以掛號郵寄辦理(亦有部分縣市開放線上市民服務平台申請)。
  3. 第三步:公所財稅查調與審定:公所承辦人員會透過財政部電子閘門查調全家人最新年度之各類所得及財產清單,約需 3 至 4 週工作天完成核定並寄發公文通知書。
  4. 第四步:次月自動享有減免繳費單:審核通過後,公所會連線通知勞保局更新被保險人身分註記,自「申請當月份或次月」起開立之繳費單直接扣減補助,民眾拿到的單據金額就是已減免後的 593 元或 889 元!

💡 過去積欠的舊繳費單可以補減免嗎?
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之生效日期原則上「不追溯既往」,自公所受理申請之當月或審核通過月份生效。若您過去幾個月有尚未繳納的保費,並無法追溯減免;但及早申請核准,就能立刻止血接下來每個月近 600 元的保費開銷!

被保險人最常問的 4 大常見問題

Q1:申請保費減半後,以後滿 65 歲領「國民年金老年年金」時,領到的錢會打折嗎?

A:絕對完全不打折!領到的年金一毛錢都不會少!依《國民年金法》規定,差額部分(40% 或 25%)是由政府的社福公務預算全數替你代為撥補繳入基金。你的「投保年資」與「投保金額」完全是 100% 完整採計,退休後計算 A 式或 B 式老年年金時,享有完全一樣的給付權益!

Q2:我現在沒有工作也沒有收入,自己一個人獨立戶口,容易審核通過嗎?

A:不能只看分戶!直系血親依然會合併列計。很多人以為只要「把戶籍遷出獨立一戶」就只算自己一個人,但在法律上,一親等直系血親(你的親生父母、子女)不論是否同住、戶籍是否分開,原則上均屬於法定應列計人口。如果父母親有較高的退休俸或薪資收入,依然會合併計入家庭總收入除以全家人口數。

Q3:通過審核後,補助資格會永久有效嗎?多久需要重新審查?

A:資格通常維持 1 年,公所每年底會「總清查」。地方政府每年 10 月至 12 月間,會針對已取得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身分者進行「次年度資格總清查」,公所會自動比對最新一年度之國稅局稅籍資料。若全家收入依然符合門檻,系統會主動展延資格;若家庭收入變動已超過標準,公所才會寄發註銷或降級通知書。

Q4:如果我重新找到工作投保勞保了,公所的減免資格需要自己去辦理取消嗎?

A:不需要!勞保局系統會自動銜接。當新公司為你加保勞保之當日,國民年金系統會自動將你退保,不會再寄送國保繳費單;而你原本在公所審核通過的資格註記依然會保留,日後若再次轉職退保回國保時,只要在效期內依然可銜接適用優惠費率。

結論:別讓權益睡著,主動申請守護未來退休保障

國民年金是國家為了非受僱族群設計的社會安全網,許多人因為暫時性待業或收支緊繃而選擇將繳費單束之高閣,結果不僅衍生滯納利息,更失去了老年年金 A 式加計及身障、遺屬年金的即時防護。「所得未達一定標準」正是政府為經濟弱勢與無固定收入者打開的一扇合法優惠之窗。花半小時檢視全家所得、備齊戶籍資料向公所提出申請,每個月只要付出五、六百元銅板價,就能享有國家 70% 的高額保費分擔,為自己未來的退休歲月留下最踏實的長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