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車賣給弟弟,鑰匙交了就算完成?過戶前別只找行照和印章
兄弟姊妹談好車價,還得把真實付款、親屬交易申報、保險與監理程序接起來,才不會各自以為事情已經辦妥。
把汽車賣給兄弟姊妹,不能只交鑰匙、把行照放進手套箱,就當作過戶完成。除了監理文件,親兄弟姊妹屬於二親等親屬,買賣還有贈與稅申報與付款證明的問題,不能因為說好是「賣」,就略過稅務確認。
哥哥換車,弟弟剛好需要一台代步車。兩人談好價格,媽媽也高興舊車留在家裡。最容易被擱著的,往往是那句「有空再去辦」:弟弟以為哥哥會處理,哥哥則等弟弟先保好保險,最後兩個人都覺得自己在等對方。
親兄弟的買賣,先留下真的付過錢的證明
依財政部的二親等親屬財產買賣說明,這類交易原則上以贈與論,仍須辦理贈與稅申報。若能提出確實付款證明,且款項並非由賣方借給買方,或由賣方擔保借得,才可依真實買賣認定免課贈與稅。
因此,寫著「已收款」的一張紙,不代表所有稅務問題都已解決。家人應保存約定、實際付款與資金來源資料,向國稅局確認申報方式及所需證明,再和監理單位核對過戶文件。免課稅與免申報,也不能當成同一件事。
若原本就是要送給弟弟,就如實按贈與情況詢問,不必為了讓家人覺得公平,寫一份沒有實際付款的買賣約定。價格、付款時間與是否分期,讓兩位當事人直接確認,比請媽媽在中間轉述清楚。
去監理站以前,先把保險和車況這一關接好
一般使用中的汽車辦理過戶,公路局要求先把強制險變更為新車主,或重新投保,保險有效期間須有三十日以上。不能只看哥哥原來那張保險證還沒到期,就以為弟弟拿去一定能辦。停駛車等特殊情況,另向監理單位確認。
下面是公路局汽車過戶須知列出的主要準備方向;親屬交易的稅務部分仍須另外確認。
| 要確認的事 | 出門前怎麼準備 |
|---|---|
| 雙方與車輛文件 | 雙方身分證正本、行照、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以及蓋妥雙方印章的過戶登記書;車主聯遺失可現場補發 |
| 新車主保險 | 先聯絡保險公司辦理變更或重新投保,確認有效期間 |
| 稅費與限制 | 清理違章、欠稅費及當年期稅費;有禁止異動或動產設定者,先依規定撤銷或塗銷 |
| 車輛檢驗 | 已到定檢期限須先合格;出廠十年以上汽車過戶另須臨時檢驗合格 |
公路局列的過戶規費是二百元,這不是整筆交易的全部支出;保費、檢驗及應清理的稅費等要分別確認。最近兩個月內才繳的稅費,也記得帶收據。
兩人可以在約日期時就分好工作:哥哥查原有文件與車輛限制,弟弟聯絡保險公司,稅務資料一起核對。若那台車剛好已超過十年,就把驗車需要的時間排進去,別各請半小時的假,到了才發現辦不完。
車交出去之後,家人的習慣也要換一下
哥哥熟悉車子的聲音,弟弟卻可能連上次保養是哪一天都不知道。已知故障、修理紀錄、備用鑰匙及隨車用品,交車時一起說明;家人買車,也需要有機會了解自己接手的是什麼。
費用則把「哪一天開始由誰負擔」談清楚,留下雙方都看得到的交車紀錄。這份約定幫助家人釐清彼此責任,不能拿來取代法定過戶或保險程序。eTag 等服務的異動,也要另外向服務單位確認。
辦完後,把新的登記資料核對一次,再各自收好需要保留的文件。哥哥日後仍可分享保養經驗,但不用每次都替弟弟安排;弟弟有問題也能直接問,不必繞回媽媽那裡傳話。
舊車留在家裡,可以是一件讓人高興的事。把程序真的走完,才不會下一次家族吃飯,又從「車開得還好嗎」變成「所以到底誰辦了?」
常見問題
弟弟沒空,可以請其他家人代辦過戶嗎?
可以委託,但不是多帶一枚印章就好。個人名義委託汽車買賣業以外的人代辦,除一般文件,還要代辦人身分證,以及買賣雙方有效駕照、健保卡或護照等第二證件;公路局另列有經認證文件替代的方式。先向承辦監理所站確認,再交付必要文件,辦完後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