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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出國就會被開除?日本女公務員爽玩10天,為何最後連工作都丟了?

病假出國會丟工作嗎?先核對證明真假、請假程序,以及解僱的3日、6日與30日門檻。

呂芯晴 8 分鐘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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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出國就會被開除?日本女公務員爽玩10天,為何最後連工作都丟了?

請病假後出國,被主管看到拖著行李箱,就一定會丟工作嗎?日本神奈川縣橫須賀市一名 45 歲女性公務員,請了 10 天病假出國旅遊,最後遭到懲戒免職。消息傳到台灣後,不少人立刻把它理解成「病假不能出國」。

橫須賀市的官方公告確認,她失去工作的原因不是單純搭飛機出國,而是虛假診斷書、不正取得病假、無正當理由缺勤、領取薪資,加上調查時反覆說謊。至於主管在車站看到她攜帶大型行李,以及後續的訊息與面談內容,則來自 ANN 等日媒報導。

本文將讓你學到

事件時間軸:10 天病假如何一路走到懲戒免職?

時間 發生什麼事 為什麼重要
2026 年 6 月 7 日至 16 日 女性主任以虛假診斷書取得 10 天期間的病假,並前往海外旅遊 橫須賀市認定請假目的與文件均不實
病假期間 日媒報導,主管在市內車站看到她攜帶大型行李 主管開始懷疑請假理由與實際行蹤不符
主管傳訊詢問時 ANN 報導,她仍表示身體不適、正在休息 爭議從「是否適合出國」升高為對主管虛報
返回工作後 面談初期仍稱在家療養,之後才改口說身體恢復後出國 反覆說法成為市府處分理由之一
9 月 30 日 橫須賀市依日本《地方公務員法》第 29 條,對她做出懲戒免職 市府公布的理由包含多項欺瞞與不正受領,不是單純出國

病假出國真正踩線的 4 件事:不只是那只行李箱

1. 請假理由從一開始就不真實

橫須賀市官方公告指出,這名女性主任是「為了海外旅行」而取得病假。這和真的生病後,因療養、返鄉照顧或其他合理原因短暫離開住處,是完全不同的情境。

2. 使用虛假診斷書

本案不是只有口頭謊稱不舒服,而是使用內容不實的診斷證明取得病假。讀賣新聞報導,市府向診所與醫師確認後,稱查無她實際受診的事實;橫須賀市公開公告本身只確認她使用了虛假診斷書。這使事件從一般請假爭議,升高成文件真實性問題。

目前能確認的是她「使用虛假診斷書」,不能直接寫成她本人親手偽造文件。

3. 無正當理由缺勤,卻領取這段期間的薪資

市府認定她在 6 月 7 日至 16 日沒有正當理由缺勤,仍領取該期間薪資。橫須賀市公告沒有公開金額;讀賣新聞報導約為 10.4 萬日圓。這表示問題不只在休假安排,也涉及不正取得公務員薪資。

4. 被查問後仍反覆做出虛假報告

根據 ANN 報導,主管在車站看到她之後,曾傳訊詢問身體狀況,她仍表示自己不舒服、正在休息。返職後的面談中,她一開始也說在家療養,之後才改口稱身體恢復後出國。橫須賀市官方公告則確認,她在市府調查與主管面談時反覆做出虛假報告。

病假出國在台灣一定算曠職嗎?

不一定。對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台灣一般勞工來說,出境事實本身不是法定的一律曠職規則,仍須依請假事由、程序與證據判斷。

《勞工請假規則》第 4 條規定,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可以請普通傷病假。第 10 條則允許雇主要求相關證明。勞動部也說明,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的證明、門診收據、藥單等,都可能成為請病假的依據。

個案上通常可能檢視:勞工是否因傷病確有治療或休養需要、是否完成請假程序、證明與陳述是否真實,以及出國活動是否與所稱病情或休養需要明顯矛盾。比如心理疾病患者若確有休養需要,且行程與醫療建議、請假資料相符,和持不實證明純為旅遊的案件,事實基礎不同;最終仍須依全部證據判斷。

2026 病假新制保護誰?為何不保護假病假?

2026 年起,台灣《勞工請假規則》新增保障:勞工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未超過 10 日,雇主不得只因勞工請病假,就做出解僱、降調、減薪或其他不利處分。即使超過 10 日,雇主考核也不能只看病假天數,仍須綜合工作能力、態度與實際績效。

這項規定保護的是「依法成立的病假」。若診斷書內容不實、請假原因與事實不符,或勞工刻意欺瞞,雇主仍可能依工作規則調查與懲處;調查方式與懲處仍須符合勞動法、個資與比例原則。

病假造假何時可能被解僱?3 日、6 日與 30 日

能不能直接解僱,要依個案比對《勞動基準法》第 12 條。若不實請假屬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雇主須證明已達「情節重大」,才可能依第 1 項第 4 款不經預告終止。

若病假根本不成立,且被認定為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 3 日或一個月內曠工 6 日,也可能另涉及第 1 項第 6 款。雇主依第 1、2、4 至 6 款終止契約,原則上還須在知悉情形後 30 日內為之。

是否符合任一款,仍須依排定工作日、請假程序、證明真實性及全部證據判斷,不能只憑一張旅遊照片。虛假文件、反覆說謊、領取不該領的工資與影響公司信任關係若同時存在,法律風險就完全不同。

日本公務員免職能套用台灣上班族嗎?

日本這起案件的當事人是地方公務員,橫須賀市依日本《地方公務員法》做出懲戒免職。台灣民營企業勞工主要適用《勞動基準法》與《勞工請假規則》,台灣公務人員則另有公務員請假與懲戒制度。

所以,不能因為日本公務員被免職,就推論台灣公司只要看到員工病假出國,也能立刻照樣開除。身分、適用法規、證據、工作規則、欺瞞程度與是否已達法定門檻,都要分開判斷。

公司與員工遇到病假出國爭議,先查哪 4 件事?

公司與員工都可以先核對四件事:

  1. 病假事由:是否確實有治療或休養需要。
  2. 請假程序:是否依工作規則通知並提出所需證明。
  3. 證據一致性:診斷、醫囑、行程與後續說法是否彼此吻合。
  4. 懲處門檻:是否真有曠工或重大違規,雇主是否在法定期間內處理。

較穩妥的處理,是公司依工作規則及合法程序核對請假事由、證明文件,再讓員工說明,而不是直接用社群照片定罪。員工若真的生病卻需要離境,也應保存診斷證明、醫囑、就醫或療養紀錄,並依公司規定辦理請假。

最危險的不是「被看到出國」,而是病假理由、文件與後續說法彼此對不上。

常見問題

Q1:病假期間出國,公司可以直接算曠職嗎?

不能只因出國就直接認定。公司仍須確認病假理由是否成立、證明是否真實,以及勞工有沒有依規定完成請假程序。

Q2:病假未超過 10 日,公司就絕對不能開除嗎?

2026 年新制禁止雇主「只因請病假」做出不利處分,但不代表虛假請假、偽造或使用不實文件、反覆欺瞞都受到保護。

Q3:拿到醫師診斷證明,出國就一定沒問題嗎?

不一定。還要看診斷與醫囑內容、出國活動是否牴觸療養需要,以及證明與實際狀況是否一致。

Q4:公司能查看員工的出入境紀錄嗎?

一般雇主不能只因管理需要,就任意向移民署調取本國員工的官方入出境紀錄。除非取得本人授權、持有公務機關核發的利害關係證明,或另有法令依據,否則不符合一般申請資格;個別外籍受僱人案件則可能另有特別規定。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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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供一般勞動法資訊,不代替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公務員、約聘人員與民營企業勞工的適用規定可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