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勞保高薪低報怎麼查?薪資單對帳技巧與追討退休金生育給付差額
薪資單對帳技巧與追討退休金生育給付差額
每個月辛辛苦苦加班工作,薪資條上實領薪水明明有5萬、6萬元,直到女員工懷孕申請兩個月『勞保生育給付』、或是同仁發生通勤車禍申請『傷病給付』時,才驚覺入帳金額少了一大半!追查之下才發現,惡質雇主為了替公司省下雇主負擔的高額勞健保費與退休金,竟然私下將員工的投保薪資『以多報少(高薪低報)』,只用基本工資加保!這不僅違法,更嚴重侵蝕勞工一生的退休金。本文教你線上自查與追償攻略。
目錄
- 實領五萬投保兩萬多!雇主高薪低報的背後黑幕與自私算盤
- 高薪低報對勞工造成的三大隱形重大損失:生育、傷病與勞退死穴
- 正常足額投保 vs 高薪低報勞工權益損失金額試算對照表
- 勞工如何自保?三大管道線上秒查投保級距與蒐集鐵證技巧
- 如何向雇主依法追討差額?勞資調解、勞檢檢舉與民事求償途徑
- 高薪低報常見疑問解答
實領五萬投保兩萬多!雇主高薪低報的背後黑幕與自私算盤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與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必須依據勞工『每月實際全額工資』,對照勞保與勞退分級表誠實申報投保級距。
工資的定義並非單指『底薪』,而是包含職務加給、績效獎金、伙食津貼、全勤獎金等所有具備勞務對價之經常性給與!許多中小企業老闆為了節省人事成本,巧立各種名目將員工月薪拆分為『底薪 28,590 元+各項津貼 25,000 元』,然後辯稱『我們都是按底薪幫你投保,這是業界常態』。這完全是違法卸責的謊言!雇主高薪低報,每個月替自己省下幾千元保費,代價卻是犧牲勞工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元的法定給付!
高薪低報對勞工造成的三大隱形重大損失:生育、傷病與勞退死穴
當投保薪資被嚴重低報,勞工面臨的打擊是全方位的:
第一打擊:勞退新制 6% 個人專戶嚴重縮水。雇主每月應提繳工資 6% 至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若月薪 50,000 元卻被低報為 28,590 元,每個月雇主就少提繳了 1,285 元!工作十年加上複利投資收益,退休金個人專戶至少人間蒸發超過 20 萬元!
第二打擊:生育給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腰斬。女性產假生育給付為投保薪資的兩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為前半年每個月投保薪資的 80%。投保級距被低報,直接讓準爸媽少領數萬元奶粉錢!
第三打擊:失業給付與職災給付大打折扣。若不幸遭遇非自願離職或職災失能,給付金額皆依投保薪資計算,低報直接讓遭遇變故的家庭雪上加霜。
正常足額投保 vs 高薪低報勞工權益損失金額試算對照表
| 保障項目 | 依法足額投保(月薪50,000元,級距50,600元) | 違法高薪低報(以最低工資28,590元申報) | 勞工實際損失金額 |
|---|---|---|---|
| 女性勞保生育給付(2個月) | 101,200 元 | 57,180 元 | 現虧 44,020 元! |
|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6個月8成薪) | 242,880 元 | 137,232 元 | 現虧 105,648 元! |
| 勞退雇主提繳(每年6%本金) | 36,432 元 | 20,584 元 | 每年遭雇主侵吞 15,848 元! |
勞工如何自保?三大管道線上秒查投保級距與蒐集鐵證技巧
懷疑自己被高薪低報?不用向公司人事低頭詢問,自己動手查出真相:
管道一: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線上查詢(最推薦)。使用健保卡卡號+戶號、或自然人憑證,登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官網,點擊『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即可即時調閱自己目前被申報的『勞保月投保薪資』與『勞退提繳工資』。
管道二:攜帶身分證臨櫃向勞保局各縣市辦事處調閱。
關鍵蒐證:妥善保存近一年以上的「薪資轉帳存摺明細」與「公司紙本/電子薪資單」。只要比對存摺實領總額與勞保局投保級距不符,違法鐵證即告確立!
如何向雇主依法追討差額?勞資調解、勞檢檢舉與民事求償途徑
確立雇主違法事實後,勞工有兩大法律追討途徑:
途徑一: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並請求資遣費」。雇主高薪低報屬違反勞動契約致損害勞工權益,勞工可被迫離職並要求全額資遣費與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途徑二: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追討給付差額與補提勞退。雇主短報使勞工少領的生育給付、傷病津貼,雇主必須全額自掏腰包賠償勞工;同時勞保局將對雇主開罰短報金額之 4 倍罰鍰,並限期補足勞退專戶本金!
高薪低報常見疑問解答
面試時老闆說「幫你報低一點,你可以少扣健保自付額」,我同意了還能檢舉嗎?
當然可以!勞保與勞退屬於國家強行法規,雇主與勞工之間的『私下低報協議』在法律上自始完全無效!即便勞工當初簽過切結書,雇主依然構成行政違法與刑法偽造文書罪,勞工仍可依法追討所有權益差額!
向勞保局檢舉高薪低報會被老闆知道是誰檢舉的嗎?
勞動部與勞檢機構依規定嚴格恪遵保密義務,若勞工在職檢舉可要求隱匿身分。但實務上勞檢員會全面抽查全公司所有員工的薪資帳冊與出勤紀錄,並非單查一人,雇主難以精確辨識檢舉源頭。
資料來源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工投保薪資及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查核與違規罰則說明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1條損害賠償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