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規劃

裸辭前該存多少錢?離職財務準備清單:生活費、保險銜接與緊急預備金

解脫感之後常是第二波焦慮,差別在有沒有把數字算清楚。

蘇亭安 12 分鐘閱讀
6 次瀏覽
裸辭前該存多少錢?離職財務準備清單:生活費、保險銜接與緊急預備金

「我做滿五年了,身心真的很累,想先休息兩個月再找工作。」

32 歲的行銷企劃郁婷把辭呈交出去的那天晚上,反而睡不著。她打開記帳 App 算了一次:存款 18 萬元,每月固定支出 4.5 萬元,看起來可以撐四個月。

坐在旁邊的姊姊問了一句:「那你算過健保跟國民年金自己付要多少嗎?還有你想休息的那兩個月,是算在四個月裡面,還是四個月之外?」

郁婷愣住了。她算的是「還剩幾個月」,但沒算「這幾個月要分給誰用」。

(情境示例,人物姓名與細節均為虛構。)

沒有先找好下一份工作就離職,一般稱為裸辭。提離職的當下覺得解脫、過幾天焦慮反而更重,是裸辭很常見的狀況。這個轉折通常不是心理素質問題,而是一個沒被算清楚的數字。這篇把該算的項目整理成一份可以直接套用的清單。

裸辭前該存多少錢?先把兩個公式抄下來

與其問「該存幾個月」,不如先把數字算出來。以下兩個公式,第一個算你需要多少,第二個算你現在有多少。

離職準備金
= 離職後每月最低支出 ×(休息月數 + 求職月數 + 到職後首次領薪等待月數)
+ 離職期間一次性支出
+ 不動用的緊急預備金

現有資金可支撐月數
=(總存款 - 不動用的緊急預備金)÷ 離職後每月最低支出

最常被漏掉的是到職後首次領薪等待月數。新工作到職不等於馬上有錢進來,依公司發薪制度,第一筆薪水可能要等一到一個半月。這段期間你仍然在燒存款。

第一步:算出「離職後每月最低支出」

直接拿現在的月支出去推估會失準,因為離職後的支出結構會整個換掉。建議拆成三層。

支出類型 離職後的變化 要注意什麼
固定支出 不會變 房租或房貸、保費、貸款、孝親費。特別確認年繳的保費落在哪個月
會下降的支出 明顯減少 通勤、外食、治裝、同事聚餐。這是離職後降幅最大的一塊
會新增的支出 從零開始 自行負擔的健保費、可能被納保的國民年金保費、求職相關費用(證照、課程、履歷照、交通)

三層加總之後的數字,才是實際的月消耗速度。

用郁婷的數字實際跑一次

重新拆解後:固定支出 3.2 萬元、會下降的支出從 1.3 萬元降到 0.6 萬元、新增的健保費與國民年金保費加上求職零星支出約 0.5 萬元,每月最低支出約 4.3 萬元

先算她需要多少:

  • 休息 2 個月 + 求職 3 個月 + 首薪等待 1 個月 = 6 個月 → 25.8 萬元
  • 一次性支出(證照、健檢等)抓 1 萬元
  • 不動用的緊急預備金留 1 個月 → 4.3 萬元
  • 離職準備金約 31.1 萬元

再算她實際有多少:存款雖然是 18 萬元,但其中 4.3 萬元要留作緊急預備金、不列入可動用資金,所以真正能燒的是 13.7 萬元。

  • 13.7 ÷ 4.3 ≈ 3.2 個月

如果照原計畫先休息兩個月,剩下只有約 1.2 個月可以支應求職——而且這還沒把到職後的首薪等待期算進去。

一開始看起來「可以撐四個月」,把不能動的錢排除、把首薪等待算進去之後,實際只有三個多月,缺口約 13.1 萬元。這就是先算清楚的意義。以上數字僅為示範,請代入自己的實際支出重算。

緊急預備金要留多少?它和離職準備金不是同一筆錢

公式的最後一項「不動用的緊急預備金」很常被合併計算,但它和離職準備金的用途完全不同。

  • 離職準備金:預期花掉的錢,用途就是支撐你休息與求職的那幾個月。
  • 緊急預備金:預期不會動的錢,用來承接計畫外的支出——臨時的醫療費、家人急用、機車或電腦壞掉。

常見的建議是準備三到六個月生活費作為緊急預備金。但對裸辭的人來說,重點不在那個數字,而在它必須從「我還能撐幾個月」裡面扣掉。把它算進去,等於一開始就打算在最脆弱的時候動用最後一道防線。

而且離職期間正是緊急預備金最不該被動用的時候,因為此時沒有薪水可以把它補回來。如果算完發現必須動用緊急預備金才撐得住,那通常代表還不到裸辭的時機,而不是預備金留太多。

該準備幾個月?三個變數決定區間

常見說法是三到六個月,落點取決於:

  • 你的職務求職週期:越資深、分工越專業的職務,平均求職時間越長。
  • 手上是否已有面試在進行:只有在已取得書面錄取通知、確認到職日與首次發薪日之後,才適合縮短緩衝;仍在面試階段不宜先扣。
  • 你打算休息多久:這一項最容易被忽略。

白話說,休息期和求職期是兩筆不同的預算。建議同時算一份樂觀情境與一份保守情境,用保守的那份做決定。

健保:不會自動延續,要自己找到投保身分

離職當天原投保單位就會辦理轉出,健保不會自動延續,必須自己接上。常見的三種投保身分,資格條件各不相同:

  • 依附眷屬:以配偶、父母或子女的眷屬身分投保。眷屬資格會依親屬關係、年齡、在學狀況或謀生能力而不同,成年離職者不會只因父母有工作就當然能依附,需先確認是否符合。
  • 職業工會:以第二類被保險人身分投保,但前提是你符合工會的加保資格(見下一段的勞保說明)。
  • 戶籍所在地公所:不符合前兩種身分時的預設管道。

三種身分的保費計算方式不同,實際金額請向中央健康保險署或戶籍地公所確認,不要用別人的經驗值推估。

勞保:離職即退保,而且不能為了延續而掛名加保

這是最常被誤解的一段。很多人以為待業時可以「自己去職業工會加保」把勞保接下去,實際上不行。

依勞保局說明,勞工保險是在職保險,必須實際從事該本業工作且屬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才能由所屬本業職業工會申報加保。單純待業、只是想延續勞保而掛名加保,不符合資格。

另外兩件事要一併知道:

  • 保費怎麼算:自加保之日起計算至退保當日為止,不論月份大小,一個月概以 30 日為計算標準。所以離職日落在月初或月底,當月保費會差很多。
  • 年資會保留,但中斷期間不累積。如果你正在計算請領退休金的年資門檻,這段空窗要納入試算。

還有一項容易漏掉的是依附公司團保的商業保險。終止時點依保單條款與投保安排而定,建議直接向公司或保險公司確認,不要假設是離職當天。

國民年金:離職後可能自動被納保

依勞保局說明,年滿 25 歲、未滿 65 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在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或軍保的期間,通常會被納入國民年金。也就是說,裸辭之後這筆保費可能自動出現,不是你選擇要不要保。

但有一個排除條件很多人不知道:自 112 年 10 月 1 日起,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軍保退伍給付或公保養老給付者,不論年資長短或金額多寡,都不得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如果你曾經請領過這類給付,納保狀態會不同。

建議直接向勞保局確認自己的納保狀態與保費金額,再把它列進上面的「會新增的支出」;有經濟困難者可查詢保費補助或分期措施。

延伸閱讀:

勞保年資與勞退專戶是兩件事

離職後會怎樣
勞保年資 雇主應於在職最後一日申報退保,既有年資保留,但中斷期間不累積
勞退個人專戶 所有權屬於勞工,跟著人走,不因離職而消失

離職時間點怎麼挑?先確認五件事

  • 你自己的預告義務:不定期契約勞工自請離職,依年資可能需提前 10、20 或 30 日預告。工作未滿三個月目前法無明文規定;若契約另有約定,依勞動部說明,該約定內容仍應符合比例原則,且不得有顯失公平之情形,並非寫幾天就算幾天。
  • 預告期間怎麼數:依勞動部說明,預告期間以通知之次日起算,通知當日不計,並且依曆計算(以日曆天計,包含例假日),計算至依約應提供勞務的最後一日為止;勞工自請離職的算法與雇主資遣相同。所以遞出離職通知時記下日期,從隔天開始數,才能回推正確的最後工作日。
  • 年終與績效獎金的發放條件:是否要求發放日仍在職。
  • 特休結算:勞動契約終止時,未休完的特別休假原則上應折發工資。離職前核對剩餘日數與結算明細。
  • 保費的月份切點:健保按月計費,原則上由當月最後一日所在的投保單位計收;勞保則自加保日計至退保當日、每月以 30 日為基準。兩者算法不同,不要混為一談。

最容易算錯的三件事

第一,把緊急預備金算成可用資金。它必須從可支撐月數裡扣掉,那是最後一道防線,不是求職緩衝。

第二,把休息期混進求職期。如果離職原因是身心耗竭,休息期必須單獨編預算。

第三,忘記年繳保費與首薪等待期。兩者都不會出現在月支出表上,但都會實際消耗現金。

重點整理:裸辭前先確認哪 3 件事

  1. 用兩個公式算出準備金與可支撐月數,可支撐月數要先扣掉緊急預備金,並把首薪等待期算進去。
  2. 確認健保投保身分與勞保能否加保,兩者是不同制度,待業者不能為了延續勞保掛名加入職業工會。
  3. 確認是否被納入國民年金、以及自己的預告義務,再回推最後工作日——預告期間從通知的隔天起算、依曆計算。

常見問題

Q1:裸辭風險很高嗎?

風險高低取決於你算出來的可支撐月數,不取決於裸辭這個決定本身。同樣是裸辭,備妥六個月與只剩兩個月,處境完全不同。先算,再決定。

Q2:一定要存滿六個月才能離職嗎?

不是。六個月是保守建議,實際要用上面的公式算。重點是知道自己有幾個月,以及那幾個月要怎麼分配。

Q3:緊急預備金和離職準備金可以合併算嗎?

不建議。緊急預備金的用途是承接計畫外支出,離職期間沒有薪水可以把它補回來,一旦動用就沒有下一道防線。算可支撐月數時要先把它扣掉。

Q4:自請離職可以領失業給付嗎?

一般自請離職通常不符合請領條件。但若是依勞動基準法第 14 條等法定事由由勞工終止契約,可能仍屬就業保險法所稱的非自願離職。詳見失業給付怎麼申請?資格條件、金額計算與申請時程一次看

Q5:離職後健保沒馬上加保會怎樣?

健保沒有自動延續,空窗期間就醫可能需先行自費。建議在最後工作日之前就確定好投保身分。

Q6:我在待業,可以自己去職業工會加保勞保嗎?

不行。勞保是在職保險,必須實際從事該本業工作且屬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才能透過所屬職業工會加保。單純待業掛名加保有資格風險。

Q7:預告期要從哪一天開始算?

從通知的次日起算,通知當日不計入,並依曆計算(以日曆天計而非工作天)。依勞動部說明,勞工自請離職的預告期間計算方式與雇主資遣相同。

Q8:曾經領過勞保老年給付,還會被納入國民年金嗎?

自 112 年 10 月 1 日起,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軍保退伍給付或公保養老給付者,不論年資長短或金額多寡,都不得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實際納保狀態請以勞保局紀錄為準。

延伸閱讀

參考資料

本文依公開官方資料整理,查核日期 2026-07-30。各項費率、投保條件與法規內容可能因修訂而調整,實際權益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並視個人狀況諮詢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