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檢舉書要寫什麼?家長必做6資料,檢舉書、證據、通報和調查期限一次看懂
孩子說不想上學,截圖存在手機裡,老師也回覆「學校會了解」。可是過了幾天,家長最焦慮的問題會變成:到底有沒有留下紀錄?誰負責處理?什麼時候會回覆?
很多家長搜尋「校園霸凌申訴流程」,其實要找的是一條正式路徑。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裡主要使用的是「檢舉」「通報」「受理」「調和」「調查」「陳情」等流程用語。家長可以先把事件整理成學校能受理、能調查、能追蹤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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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最怕卡在只有口頭說明,家長跟老師說了,老師說會處理,孩子卻還在同一個環境裡害怕,事情也沒有清楚的窗口和時間表。
家長一定要走流程,留下紙本記錄,來能保護孩子,資料整理清楚後,學校比較能判斷是否受理、怎麼通報、是否需要調和或調查,也比較不容易讓事情只停在班群情緒裡。
校園霸凌申訴流程怎麼走?先把事件寫成可調查資料
家長口中的「申訴」,在學校處理流程裡常會先進到「檢舉」或「陳情」。教育部準則規定,疑似校園霸凌事件的被行為人、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可以向行為發生時所屬學校檢舉;知道疑似事件的人,也可以向學校或主管機關檢舉。
第一步不要只寫「孩子被霸凌」。學校需要知道事件發生在哪裡、誰在場、做了什麼、持續多久、孩子受到什麼影響。
如果事件牽涉不同學校學生,或行為人已經轉學,流程會更複雜。家長仍然可以先向學校提出資料,請學校確認調查學校與後續窗口。
| 家長常說 | 改成可處理的寫法 |
|---|---|
| 孩子被同學欺負 | 6 月 6 日午休時,孩子在教室被 3 名同學取綽號並推擠,已連續發生 2 週。 |
| 班上都排擠他 | 分組時固定沒有人願意和孩子同組,群組中也出現要求其他同學不要理他的留言。 |
| 老師都沒處理 | 家長曾於 6 月 7 日以聯絡簿和訊息反映,想確認學校後續窗口與處理時程。 |
校園霸凌檢舉書要寫什麼?時間、地點、人物和證據不能少
教育部準則規定,檢舉應填具檢舉書,載明檢舉人姓名、聯絡電話、檢舉日期;若由被行為人、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檢舉,也要載明被行為人就讀學校及班級。檢舉事實內容和相關證據,也應記載或附上。
《律師帶你看校園大小事》這類校園法律實務書提醒家長一件基本功:情緒可以讓大人知道問題嚴重,紀錄才能讓程序走得下去。家長不需要一開始就寫成法律文件,但要讓學校看得出事件輪廓。
申訴資料 6 欄
| 欄位 | 要寫的內容 |
|---|---|
| 日期與時間 | 哪一天、哪一節課、午休、放學後,或群組留言的時間。 |
| 地點或平台 | 教室、走廊、廁所、操場、補習班路上、LINE 群組、社群帳號。 |
| 涉及人物 | 孩子、疑似行為人、旁觀者、可能知道事情的老師或同學。 |
| 具體行為 | 辱罵、取綽號、推打、排擠、威脅、損壞物品、散播照片或留言。 |
| 造成影響 | 受傷、拒學、失眠、焦慮、成績變化、害怕特定地點或群組。 |
| 附件與請求 | 截圖、照片、診斷紀錄、聊天紀錄,以及希望學校回覆的事項。 |
如果家長是當面用口頭方式向學校檢舉,準則也要求學校協助填寫檢舉書。這點很重要,因為口頭講過不等於流程已經留下正式紀錄。
學校收到校園霸凌檢舉後,需要做哪些處理?
學校知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時,校長及教職員工要立即向學校所定權責人員通報,再由學校權責人員向所屬主管機關通報。準則也規定,通報至遲不得超過 24 小時,並應注意當事人、檢舉人和協助調查人的身分保密。
學校接獲檢舉後,會先初步了解是否為調查學校,並對學生啟動關懷輔導。若不是調查學校,也要在 3 個工作日內移送調查學校處理,並通知當事人;未成年學生也要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
接著會進入是否受理、是否調和或調查、是否需要保護措施等流程。家長可以把幾個時間點記下來。
| 流程節點 | 家長可以追問什麼 |
|---|---|
| 知悉疑似事件後通報 | 學校是否已依規定通報?孩子在校期間是否已有安全安排? |
| 接獲檢舉後 20 個工作日內 | 學校是否會以書面通知受理或不受理?若不受理,理由是什麼? |
| 受理後 5 個工作日內 | 是否已組成處理小組?後續走調和、調查,還是先做會前說明? |
| 第一次調和或調查會議後 | 調和或調查報告預計何時完成?若延長,學校是否通知當事人? |
| 終局實體處理 | 學校是否會以書面載明事實及理由,並提供調和或調查報告? |
中央社報導教育部 2024 年修正準則時也提到,這次修法區分生對生與師對生,並增設調和程序。調和必須尊重雙方意願,只要一方沒有意願,或有權力不對等影響調和的情形,就應停止調和、進入調查。
哪些情況要先保護孩子安全,不能只等流程跑完?
程序要走,孩子的安全也要先顧。準則中提到,為保障生對生霸凌事件當事人的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和人格發展權,必要時學校可以在調和、調查、處理階段採取處置。
這些處置包含彈性處理出缺席或成績評量、減低雙方互動機會、抽離或個別教學輔導、暫時安置到其他班級、提供心理諮商與班級輔導、避免報復等。
- 孩子有明顯傷勢,先就醫並保存紀錄。
- 孩子提到自傷、消失、活不下去,先陪同求助。
- 孩子隔天到校可能再次受傷,請學校先安排安全動線或暫時降低接觸。
- 孩子害怕被報復,請學校說明保密與保護安排。
家長可以堅定要求安全安排,不必等調查結論出來才開始保護孩子。
家長怎麼追蹤進度?不要只停在口頭承諾
很多家長卡住,是因為每次都得到一句「我們會處理」。這句話聽起來有回應,實際上可能沒有窗口、沒有時程、沒有紀錄。
比較可行的做法,是每次溝通都留下簡短書面紀錄。你可以用 email、聯絡簿、學校系統或訊息,把事情整理成同一格式。
- 今天反映了什麼事件。
- 附上哪些資料。
- 學校由誰接手。
- 下一次回覆時間是什麼時候。
- 孩子在校期間先採取哪些安全安排。
如果學校書面通知不受理,準則規定檢舉人可在收受不受理決定次日起 30 日內,填具陳情書向學校所屬主管機關陳情。若對終局實體處理不服,被行為人、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也可在收受次日起 30 日內向主管機關陳情。
常見問題
校園霸凌是申訴還是檢舉?
家長常說「申訴」,但教育部準則處理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時,常見流程用語是「檢舉」「受理」「調和」「調查」「終局實體處理」和「陳情」。寫給學校時,可以用「檢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作為正式表述。
沒有完整證據,可以先向學校反映嗎?
可以。家長不需要等所有證據完整才開口,但要盡量提供時間、地點、人物、具體行為和孩子受到的影響。學校接獲檢舉後,也有保全或初步調查相關證據資料的責任。
學校一直說會處理,卻沒有明確回覆怎麼辦?
請用書面方式追問窗口、是否受理、下一次回覆時間和孩子安全安排。若收到不受理決定或對終局實體處理不服,可依準則在期限內向主管機關陳情。
重點整理
- 家長搜尋「申訴流程」時,正式處理常會先進到檢舉、受理、調和或調查。
- 檢舉書要寫清楚檢舉人、聯絡方式、孩子學校班級、事件內容和證據。
- 學校知悉疑似事件後有通報與保密義務,接獲檢舉後也要啟動關懷輔導。
- 家長要追窗口、時程和書面回覆,不要只停在口頭承諾。
- 孩子若有傷勢、自傷想法或再受傷風險,安全安排要先處理。
資料來源
- 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 中央社: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增「調和程序」
- 中央社: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懶人包報導
- 《律師帶你看校園大小事:老師和家長必知的44個霸凌防制和性平觀念指南》
- UNESCO:Behind the numbers: ending school violence and bullying
若孩子或身邊的人出現明顯心理困擾、自傷想法或立即危險,請盡快尋求協助:安心專線 1925、生命線 1995、張老師 1980;有立即危險時請撥打 119 或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