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勞工注意:勞退新制8月上路改什麼?公司不能拒絕勞工自提6%
2026 年 8 月 1 日後,勞退新規上路!受僱勞工向雇主申請自願提繳退休金,雇主或委任單位不得拒絕。正常流程仍是勞工先通知公司,由公司向勞保局申報、從薪資扣收自提金額,再連同雇主負擔的退休金一併繳納。只有在公司拒絕辦理時,勞工才會用到逕向勞保局申報的路徑。
雅雯以前聽過同事說,勞退可以自己多提一點,最多提到 6%,還能存進自己的退休金專戶。那時她剛換工作,薪水不高,覺得每個月少一筆錢很有感,就沒有多想。最近她重新盤點收入,發現自己其實可以每月多留一點給退休。她問公司人資:「我想辦勞退自提,可以嗎?」對方回她一句:「我們公司沒有這個流程。」 2026 年 8 月 1 日後,受僱勞工想自願提繳退休金,公司不能用沒流程、很麻煩、不知道怎麼辦來拒絕。
本文適合這些人看
- 想開始勞退自提,卻不知道公司能不能拒絕的受僱勞工
- 負責薪資、勞健保、勞退申報的人資或行政窗口
- 公司過去沒有處理勞退自提流程,現在需要補內部作業的雇主
- 正在查「勞退新制 8 月上路」但不確定到底改什麼的人
8/1 不是勞退新制重新開始,而是補上「公司不能拒絕自提」
很多人看到「勞退新制 8 月上路」,第一個反應會是:勞退新制不是早就有了嗎?
對,勞退新制不是 2026 年才開始。
一般說的勞退新制,是從 2005 年開始實施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制度。
雇主每月要替適用勞基法的勞工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 6% 的退休金,這筆錢會存進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2026 年 8 月 1 日要生效的重點,是另一件事:勞工自己想額外自願提繳退休金時,公司不能拒絕辦理。
所以這裡要先分清楚三個名詞:
| 名詞 | 意思 | 誰出錢 |
|---|---|---|
| 勞退新制 | 2005 年起的個人退休金專戶制度 | 主要包含雇主提繳與勞工自提 |
| 雇主提繳 6% | 雇主每月依法為勞工提繳,不得低於每月工資 6% | 雇主 |
| 勞工自提 6% 內 | 勞工依自身財務狀況,自願在每月工資 6% 範圍內另行提繳 | 勞工本人 |
這次 8/1 新規,不是叫所有勞工都要自提,也不是把雇主提繳 6% 改掉,而是補強自提這一段的執行責任。
以前有些勞工想自提,公司可能回:「我們沒有這個流程」「薪資系統不能扣」「你自己去問勞保局」。新規上路後,這種回法就站不住腳。勞工提出申請,公司就要受理、申報、扣收、繳納。
勞工自提是什麼?不是勞保,也不是健保
勞退自提容易被講成「勞保自提」或「勞健保自提」,但這是不精準的說法。
這裡講的是「勞工退休金」自願提繳,不是勞保保費,也不是健保保費。
你可以把勞退自提想成:除了公司依法幫你提繳的退休金之外,你自己也選擇從薪資裡撥出一部分,放進自己的勞退個人專戶。
幾個重點要先記住:
- 勞工自提是自願,不是強制。
- 自提上限是每月工資 6%。
- 自提金額會進入勞工自己的退休金個人專戶。
- 受僱勞工自提時,原則上要透過公司申報與扣收。
- 公司不能因為內部流程不方便就拒絕。
8/1 後,勞工想自提,公司要做哪 4 個動作?
第 21 條修正後,受僱勞工依規定自願提繳退休金時,應通知雇主或委任單位,由雇主或委任單位填具提繳申報表送勞保局,並可自工資中扣繳,連同雇主負擔部分一併向勞保局繳納。修正後明白加上:雇主或委任單位不得拒絕。
把法條翻成公司實務,其實是 4 個動作:
第一,收件
勞工提出自願提繳,公司要有窗口承接。
這個窗口可能是 HR、薪資人員、行政、會計,依公司規模不同而不同。但公司不能只說「沒人辦」「不知道找誰」「以前沒做過」。
比較好的做法,是公司先準備一張內部申請表或確認信,至少留下:
- 勞工姓名
- 申請日期
- 自願提繳率
- 預計開始提繳日期
- 申請人簽名或電子紀錄
- 承辦窗口
第二,申報
公司要填具提繳申報表送勞保局,受僱勞工的勞退提繳,本來就和雇主申報、薪資資料、提繳工資等作業連在一起。
勞工要做的是提出自提意願與提繳率;公司要做的是把它變成正式申報流程來幫助員工。
第三,扣收
勞工自願提繳的金額,可以由公司從工資中扣繳。
勞工自提雖然是自己的錢,但不是私下轉帳給公司就算完成。
所以 HR 或薪資窗口要確認:
- 自提率是多少
- 從哪一個月份開始扣
- 薪資單是否能清楚列示
- 員工之後要停止自提時,如何辦理停繳
第四,繳納
公司收取勞工自提金額後,要連同雇主負擔部分,一併向勞保局繳納。
這是很多公司容易忽略的地方。
不是收到員工申請就結束,也不是薪資扣了就結束。真正完成,是公司完成申報、扣收,並把退休金繳到勞保局。
公司拒絕自提,勞工可以直接找勞保局嗎?
正常流程是:勞工先通知公司,公司辦理申報。
只有在雇主或委任單位拒絕依規定辦理時,勞工才得逕向勞保局辦理申報開始或停止自願提繳。
也就是說,勞工不一定一開始就跳過公司。
勞退自提正確申請流程:
- 先向公司提出自願提繳申請。
- 寫清楚申請日期、想提繳的比率、希望開始的月份。
- 保留信件、訊息、申請表或公司回覆。
- 如果公司明確拒絕,或長時間不處理,再向勞保局確認申報方式。
- 後續仍要留意公司是否有收取並繳納自提金額。
如果你只是口頭問一句,公司也只是口頭回一句「我們沒有辦」,後面要釐清會比較麻煩。
最好讓申請和拒絕都有時間點、內容和窗口,至少能說清楚:你哪一天申請,公司怎麼回,拖了多久。
自提率可以自己選嗎?最高就是 6%
勞工自願提繳不是只能選 6%。
勞保局資料說明,勞工可以依自身財務狀況,在每月工資 6% 範圍內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
提繳率不得高於每月工資 6%;如果申報表填寫高於 6%,勞保局會逕以 6% 計收退休金。
也就是說,實務上你可以先思考兩件事:
第一,你每月現金流能不能承受?
自提是為退休加碼,但它會影響當月可支配薪資。剛出社會、正在還貸款、家庭支出高的人,不一定要一開始就提滿。
第二,你自提的目的是什麼?
如果你只是想建立退休儲蓄習慣,可以先從較低比例開始;如果你想利用自提做長期退休準備,再評估是否提高到 6%。
這次 8/1 新規處理的是「公司不能拒絕你辦」,但要不要自提、提多少,仍然要回到你的收入、支出、負債、投資規劃和退休目標。
公司收了自提金額卻沒繳,會怎樣?
這次修正還有一個重點,是把公司收取勞工自提退休金後的繳納責任講清楚。
勞工自願提繳的退休金數額,應由雇主收取後,連同雇主負擔部分一併向勞保局繳納。
雇主如果屆期未繳納,會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53 條加徵滯納金。
第 53 條規定,雇主未按時提繳或繳足退休金,自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完繳前一日止,每逾一日加徵應提繳金額 3% 滯納金,最高加徵到應提繳金額 1 倍為止。
這裡可以分成兩段看:
| 階段 | 公司責任 | 勞工要注意 |
|---|---|---|
| 申請階段 | 公司不得拒絕受理與申報 | 留下申請紀錄與公司回覆 |
| 繳納階段 | 公司收取自提金額後,應連同雇主負擔部分繳納 | 檢查薪資單、勞退專戶或向勞保局查詢 |
對勞工來說,最怕的不是公司說不辦,因為拒絕至少看得見。
更麻煩的是,公司薪資扣了,卻沒有確實繳出去。
所以辦理自提後,不要只看薪資少了多少,也要確認專戶紀錄是否有進帳。
這次修正對勞工、HR、雇主各代表什麼?
勞工:你多了一條明確的申請底氣
以前你想自提,公司說沒有流程,你可能不知道能不能再問。
8/1 後,重點很明確:受僱勞工向雇主申請自願提繳退休金,雇主不得拒絕。你不需要把它包裝成請公司幫忙,而是依法提出申請。
但勞工也要先想清楚:
- 要提幾 %
- 從哪個月開始
- 每月薪資減少後,現金流是否夠用
- 是否要先從 1%、2%、3% 開始
- 後續如何確認公司有繳納
HR:提供員工一條完整流程
- 收件
- 檢核資料
- 申報開始自願提繳
- 薪資扣收
- 薪資單揭露
- 繳款確認
- 員工停繳或調整時的異動紀錄
公司如果沒有先建立流程,等員工來申請時才處理,很容易出現:有人收件、沒人申報;薪資扣了、繳納漏了;員工停提了、系統還在扣。
雇主:不能把行政麻煩轉嫁給勞工
公司可以確認資料、要求補件、安排合理作業時間,但不能用「我們沒辦過」「系統不支援」「很麻煩」作為拒絕理由。
雇主真正要做的,是把過去的「不收件」改成「有流程」:
- 誰收申請?
- 誰送勞保局?
- 何時開始扣?
- 員工如何查詢?
- 停止自提怎麼辦?
- 如果申請跨薪資結算日,從哪個月開始?
這些問題越早整理,後面越不會變成勞資爭議。
勞工想自提,可以先準備這張小清單
如果你是勞工,想在 8/1 後申請自願提繳,可以先準備這些資料:
- 你想自提的比率:1% 到 6% 內
- 希望開始提繳的月份
- 申請日期
- 公司承辦窗口
- 公司回覆紀錄
- 第一個扣款月份的薪資單
- 後續勞退個人專戶入帳紀錄
申請時可以這樣寫:
我想自民國 115 年 ○ 月起,申請勞工退休金自願提繳 ○%,請協助辦理提繳申報及薪資扣繳作業。也請回覆預計開始扣繳月份與後續查詢方式,謝謝。
要把事情說清楚:你要申請的是勞工退休金自願提繳,不是勞保,也不是健保;你要公司協助申報與扣繳,不是私下處理。
FAQ:勞退新制 8/1 上路常見問題
Q1:2026 年 8 月 1 日是勞退新制重新上路嗎?
不是。勞退新制是 2005 年以來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制度。2026 年 8 月 1 日這次講的是施行細則修正後,受僱勞工申請自願提繳退休金時,雇主或委任單位不得拒絕辦理。
Q2:8/1 後,所有勞工都一定要自提 6% 嗎?
不是。勞工自願提繳仍然是勞工自己的選擇。8/1 新規處理的是「公司不能拒絕辦理」,不是強迫每位勞工都要自提,也不是要求每個人都提滿 6%。
Q3:公司已經幫我提繳 6%,我還可以自己再提嗎?
可以。雇主依法提繳的 6% 是公司負擔;勞工自提是你自己依財務狀況,在每月工資 6% 範圍內額外提繳。兩者來源不同,但都會進入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Q4:公司可以說薪資系統不能處理,所以拒絕嗎?
不可以。公司可以確認資料、安排申報時間、建立內部流程,但不能以沒有流程或系統不方便為由拒絕勞工自願提繳。修正後,受僱勞工提出申請,雇主或委任單位不得拒絕。
Q5:公司拒絕辦理時,勞工可以直接找勞保局嗎?
可以。依施行細則第 21 條,雇主或委任單位拒絕依規定辦理時,勞工得逕向勞保局辦理申報開始或停止自願提繳。不過實務上建議先留下向公司申請與公司拒絕的紀錄,後續詢問勞保局時會比較清楚。
Q6:公司收了我的自提金額,卻沒有繳給勞保局,會怎樣?
雇主屆期未繳納時,會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53 條加徵滯納金。規定是自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完繳前一日止,每逾一日加徵應提繳金額 3% 滯納金,最高加徵至應提繳金額 1 倍。
最後提醒:這次新規,真正保護的是「想準備退休的人,不被公司流程卡住」
當雅雯想自提,是因為她開始意識到:退休不是 60 歲才處理的事。每個月能不能多留一點預算、能不能提早開始投入複利、能不能不要只靠公司那 6%,都是她可以做的選擇。
2026 年 8 月 1 日後,這個選擇不該再被一句「公司沒有流程」擋下來。
對勞工來說,重點不是每個人都要提滿 6%,而是你要知道自己有這個選項。
對公司來說,重點不是多一個麻煩作業,而是這已經是勞退流程裡必須被承接的一段。
對 HR 來說,重點不是等員工來問才查資料,而是先把收件、申報、扣收、繳納、停提流程補起來。
勞退自提不是唯一的退休準備方式,但如果你想用它,公司不能替你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