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5 分鐘閱讀
試用期滿被要求再延3個月?先查當初怎麼約薪,別急著簽新條件
延長與薪資變更分別核對,別把模糊考評當成唯一答案
共 5 篇文章
延長與薪資變更分別核對,別把模糊考評當成唯一答案
剖析企業到職偷換合約條件的心理壓迫,善用錄取通知法律效力與勞基法捍衛勞動權益
新人沒拿到中秋獎金,先別急著怪自己太計較。「任職滿三個月」與「通過試用期」可能是不同條件,問清楚才知道少了什麼。
離職單交出去了,勞動契約卻還沒結束。能不能領中秋獎金,要看原本的發放條件,也要分清楚這筆錢究竟是什麼。
兼職沒有被勞動法令全面禁止,但下班時間也不是零風險地帶。先分清契約、利益衝突與報備程序,才不會多賺一份收入,卻賠掉原本的工作。
目前沒有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