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的童年記憶不同,誰記錯了?姊姊懷念的老家,弟弟卻一點也不想回去
一起住過,不代表記得相同的日子。成年後聊往事,可以核對發生過的事,也讓彼此說完當時的感受,不急著選出全家唯一的版本。
姊姊提議下次回鄉,順路去以前租的房子附近走走。她記得巷口的冰店、傍晚大家坐在門前吃飯,話才說到一半,弟弟就回:「那裡有什麼好看的?我只記得很吵。」
姊姊有些掃興。原本以為提到老家,兩人終於有不用想就能聊的話題,怎麼連一段回憶都對不上?弟弟也不太高興,他只是說不想去,卻好像得先承認那幾年其實很快樂。
手足對同一段家庭生活的記憶不同,不能只憑「我也在場」就認定另一人記錯或說謊。具體時間、地點可以再核對;一個人記得溫暖,另一人記得難熬,也需要先聽見各自在說哪一段。
同一個地址,未必是同一種日子
姊姊說的「以前」,可能是她放學後能和鄰居玩的幾年。弟弟想到的,卻是她已搬去外地讀書後,自己仍住在那裡的日子。兩人用同一個地名,把不同時期包在一起,難怪越說越不像。
即使真的在同一天,當時在做什麼、和誰相處,也不必相同。姊姊記得門前的晚餐,不代表她看見弟弟每一個放學的下午;弟弟不想回去,也不能由此推定姊姊是在替誰美化。
2009年發表的成年手足回憶研究,分析美國498個家庭、1,369名成人的資料,發現同一家人的手足,對父母關愛、管教與衝突的回憶存在差異。這項研究談的是成人回顧親子關係,不是在裁定某場家庭爭執究竟誰記得正確。
研究也有回溯資料與橫斷面分析的限制,不能推定因果,更不能拿來診斷某個人「一定壓抑了記憶」。它提供的一個提醒是:有共同父母與住處,仍不宜省略對另一人經歷的詢問。
「我不記得」後面,可以先不要接「不可能」
弟弟講起以前怕巷子裡突然出現的大狗,姊姊只記得鄰居家的狗很親人。她可以說自己沒有印象,再問:「是我們還住樓下的時候嗎?」不必立刻反駁「牠哪有那麼兇」。
這不是要求姊姊把不記得的事情照單全收。她仍能保留自己的版本,也能說某個日期與已知資料不符。差別在於,核對一個細節,不必順便把弟弟整段感受判成誇張。
談話可以先停在一件事:那時候大約住哪裡、對方記得自己在做什麼、這件事為什麼留下印象。若一開口就問「所以你覺得我們家都不好?」原本能說清楚的一個下午,很快就變成要替整個家庭打分數。
聽的人也不必急著補出空白。沒有印象,就讓沒有印象留在那裡;不要反覆暗示對方一定忘了某件事,或用自己想像的情節替兩人湊成共同記憶。
找照片可以,別臨時召集全家投票
若兩人都想知道當年的店到底在哪條路,可以一起找照片、信件或其他紀錄。先說好要核對的是哪個事實,也接受最後仍查不到。
一張笑著的合照能留下當時的表情,卻不足以替某個人那一年過得好不好下結論。姊姊拿出照片,不用接「你看,你明明很開心」;弟弟也不用否定姊姊珍惜那張照片的理由。
更不必立刻把對話貼進家族群組,請爸媽、叔伯一起判誰說得對。對方願意私下提起的往事,未必願意在一群人面前再講一次。要請別人協助查證,先問他願不願意,以及可以提到哪些內容。
如果聊到的是傷害,則不能用「每個人記憶不同」把責任抹平。願意聽、不搶著否認,和要求受傷的人原諒,是不同的事;當事人可以暫停,也可以另外尋求可信任的人或專業支持,不必在這次聚餐把過去講完。
這次不一起回去,仍然可以一起吃飯
姊姊想再看老家的心意可以保留,弟弟也可以不同行。兩人不一定要把往事談到完全一致,才有資格決定這個週末怎麼安排。
或許姊姊先去附近走走,之後在兩人都願意去的地方吃飯。她不把照片連發十張逼弟弟懷念,他也不用取笑她何必大老遠回去。若弟弟後來想多說一點,就留時間聽;沒有,也不必追問是不是還在生氣。
成年後才聽見手足另一種記憶,可能會讓人失落:原來以為共有的那一塊,也不是完全一樣。它同時讓眼前的人多了一些以前不知道的樣子。
姊姊仍記得傍晚那張飯桌,弟弟仍不想走進那條巷子。兩人吃飯時,能把這兩句話都留在桌上,就不必再為了證明一起長大,勉強說出同一個答案。
常見問題
對方說得很肯定,我也要改口承認嗎?
可以清楚說:「我目前記得的不同,這部分我還不能確認。」把能確認的資料與各自感受分開。尊重對方說完,不等於替所有細節背書;同樣地,自己記得很清楚,也不代表能代替他描述當年的感受。
資料來源
- Davey、Tucker、Fingerman與Savla:Within-Family Variability in Representations of Past Relationships With Parents,2009年,《The Journals of Gerontology: Series B》,64B(1),125–136。
查閱日期:2026年9月14日。文中姊弟與老家情境用來說明成年家人的對話,不是該研究的受訪個案;研究亦非臺灣家庭的即時統計。